APP下载

美国对中国限制性经济援助评析

2012-12-22丁韶彬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12年2期

丁韶彬

美国对华援助的历史演进和规模

1979年,中美建交,同年,中国开始接受多边国际组织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援助。根据美国国际开发署的公开数据,美国对中国的援助①除非指明,本文所论美国对中国的援助,不包括美国政府对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援助,也不包括出于非官方资源的援助。开始于1980年,迄今已有32年历史。根据美国对华援助的规模、项目及参与机构等因素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尝试把美国对华援助的历史大致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980—1989年为起步阶段,特点是规模小、项目少、不连贯。这十年间,实际上只有前三年提供了援助。1980年,美国开始对中国提供45.5万美元的少量经济援助,1981年和1982年分别为170.2万美元和10.6万美元,均为美国农业部管理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案》(Agricultural Trade Development and Assistance Act,即通称的“公法480”,P.L.480)第二部分涉及的粮食援助项目。此后直到1989年,连续7年均无援助纪录。

1990—1998年为稳定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几个新的援助项目陆续启动,参与机构和援助资金不断增加。1990年,美国国务院启动了在中国的援助项目;1993年,和平队(Peace Corps)主要以英语培训和环境教育为内容的项目开始在中国运作,该项目至今,每年资助在42万—187万美元不等,年均100余万美元。1996年开始的移民和难民援助项目是这一阶段启动的另一援助项目。在这一阶段中,由于和平队项目的启动和国务院项目援助经费从数十万美元增加到一两百万美元,所以从1993年开始至1998年,美国对华援助每年得以稳定维持在188万—359万美元之间。……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