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2012-12-21
人大研究 2012年10期
关键词:群众
人大视野
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王治全:发挥“三个作用”展示代表形象 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全撰文说,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神圣职责,必须发挥好“三个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即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就,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声誉,这是他们当选人大代表的重要前提。所以人大代表首先要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好带头作用,当标兵、做表率,成为工作中的模范,努力体现先进性,提高自身影响力,以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群众致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当选人大代表不仅仅是地位、是荣誉,而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发展自己的事业,争取更大的成就,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作为人大代表,还应该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和人生追求,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参加好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按照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好各项职责,在人大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发挥在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人大代表做得怎样,关系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否得到充分反映,关系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人大代表要敢于和善于成为群众的代言人,努力代表群众反映其愿望和诉求,促使党委决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促使“一府两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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