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比亚到叙利亚——保护责任走到尽头了?
2012-12-21杨永红
杨永红
2011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针对利比亚通过的第1970(2011)与1973(2011)决议迎来了保护责任的积极倡导者狂热的欢呼,认为国际社会在国家利益存在巨大分歧的情况下首次采取如此高效、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集体行动以履行保护的责任,“保护责任全球中心”的执行总裁西蒙.亚当斯甚至宣称2011年是保护责任之年②Message from the executive director.http://www.globalr2p.org/about/Welcome.php。也门危机也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干预下通过非军事措施得以平息。③联合国安理会要求也门政府对其人民承担首要保护责任,表示支持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在2011年10月一致通过以海合会的建议为基础的第2014号决议,2012年2月21日也门选举以总体和平的方式得以举行,井然有序地实现了也门人领导的政治过渡进程。见Draft UNSC resolution on Yemen.http://armiesofliberation.com/archives/2011/10/15/draft-unsc-resolution-on-yemen/;安理会祝贺也门举行总统选举.http://www.un.org/zh/focus/northafrica/newsdetails.asp?newsID=17266&criteria=yemen但是,叙利亚的情况却显示了由于国际社会在保护责任原则上的巨大分歧,特别是保护责任原则在利比亚的实践成为安理会难以对叙利亚局势达成共识的重要原因,导致国际社会未能以保护责任原则为依据在叙采取及时有效的行动。
保护责任之概念
1.保护责任的由来
保护责任的概念源自于2001年12月加拿大组织的关于干预和国家主权问题国际委员会发布了《干预与国家主权报告》,旨在取代已失败的人道主义干涉,试图授权国际社会在面临人道灾难时可以依照该规范采取有效合法的措施制止暴行。①从人道主义干预到保护责任——干预和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