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
2012-12-21黄仕红宋小娥
行政与法 2012年9期
□黄仕红,宋小娥
(成都行政学院,四川成都610110)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
□黄仕红,宋小娥
(成都行政学院,四川成都610110)
提高政府公信力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政治文明的实现。提高政府公信力应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行政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应在深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和营造执法环境等方面下功夫。
政府公信力;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
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保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基于此,笔者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政府公信力的涵义及其价值功能
公信力一词来源于英文Accountability,最初普遍运用在大众传播中,主要是指公众对媒体的一种信任,这种信任来自于媒体必须自觉地维护公众利益,要“为公众的利益、方便和需要服务。”公信力是媒体生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因此,普遍意义上的公信力就是某个组织在社会上被接受和信任的程度。
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的诚信力、威信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是政府获得社会及人民信任和支持的一种能力。它体现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行为的客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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