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的价值正当性
2012-12-21□麻锐
行政与法 2012年9期
□麻 锐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1)
论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的价值正当性
□麻 锐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1)
经济犯罪法律责任的价值特指经济犯罪法律责任的目的价值,直接体现了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所要追求和实现的目的及宗旨。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具有多重性,由此决定了经济犯罪法律责任的多元性价值,也从不同方面体现了经济犯罪多元法律责任的正当性基础。
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多重性;价值;正当性
“价值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和法学理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它既被用来指称各种有价值的事物,如幸福、财富、安全、荣誉、技能等等。也被用来指称人们用以评价各种事物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观。”[1](p362)本文中的经济犯罪法律责任的价值,特指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的目的价值。它体现了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所要追求和实现的目的及宗旨。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具有多重性,即同一经济犯罪行为在因分别受到不同法律部门的评价时,可能会引起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产生和适用。经济犯罪法律责任的多重性决定了其法律责任制度的多元性价值,即它包含着多种目的和宗旨,并以此从不同方面体现了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的正当性。
一、经济犯罪法律责任制度的正义价值
“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在中文里,正义即公正、公平、公道。”[2](p409)古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首创的一个著名的正义定义为:“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