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条约下“潜水艇专利”策略及其合法性分析
2012-12-21□唐雯,刘超
行政与法 2012年9期
关键词:策略
□唐 雯,刘 超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46)
专利条约下“潜水艇专利”策略及其合法性分析
□唐 雯,刘 超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46)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潜水艇专利”策略已成为国家或企业获取利益的竞争手段。然而,部分学者和企业家认为其违反了专利信息披露义务,应被取缔。笔者则认为比较合理的做法是维持现状。本文从该策略的表现形式和合法性出发,探讨其致损的原因及应对对策,以期更好地面对这场知识产权之战。
专利策略;披露;合法性;专利条约
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已处于国际贸易的前沿,成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治国方针和处理国际经贸、科技问题的重要策略。在国际竞争中,由于一些发达国家或公司的技术相对先进,知识产权策略便成了他们最大限度谋取经济利益的一种竞争手段。
近年来,国外频发“潜水艇专利”诉讼,一些专利潜伏达数十年之久。其在相关技术被普及应用后才被授权公告,既可以在事后收取大量的专利使用费,又可以用于发起规模庞大的专利侵权诉讼。例如,Lemelson公司在1950年代申请了条形码专利,1989年美国汽车工业宣告启用条形码技术,Lemelson随即就依据原先提交的专利申请提出多个二维码分案专利申请,并在专利授权后起诉日本、欧洲、美国汽车厂商以及二维码设备制造商,从上千家被许可企业获得了约15亿美元的专利许可收入。[1]尽管在该案的最终判决中,法院剥夺了相关专利的执行力,但“潜水艇专利”策略并没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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