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012-12-21何彦鸯

党政干部学刊 2012年4期
关键词:信息

何彦鸯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16)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何彦鸯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16)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面临公开范围不明确、公开方式滞后、监督和保障不力等难题,严重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因此,对《条例》实施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健康发展的基石。

政府信息公开;成绩;不足

一、《条例》实施现状

(一)《条例》概述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我国首部国家级信息公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家宝总理4月5日签署国务院第492号令予以公布,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分为五章,共三十八条。第一章对信息公开的目的、定义、主管机构等做了说明。第二章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部门各自主动公开的内容分别进行了论述。第三章规定了信息公开的途径、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时限等情况。第四章规定了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五章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行了特殊规定,责令国务院其他部门对其信息公开制定细则。

(二)《条例》实施中取得的成绩

1.工作任务的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需要有一个负责机构。《条例》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信息主管机……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超市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