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与尼采
2012-12-18黄怀军
黄怀军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林语堂(1895 -1976)曾自谓“两脚踏东西文化”。反观其一生所为,人们不能不惊叹他接受本国与异域思想文化资源的巨大热情。在他吸收的诸多异域资源之中,就有德国哲学家、美学家和诗人尼采(F. W. Nietzsche,1844 -1900)的思想主张与写作艺术。本文拟就林语堂接受尼采影响的事实与特征作一全方位的考察。
一、“尼采,我少时所好”
林语堂在《〈四十自叙诗〉序》中自述:“尼采,我少时所好”〔1〕(P500)。虽然难以明确“少时”的具体所指,但1912年至1923 年,林氏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哈佛大学与德国莱比锡大学求学,的确有很多机会接触尼采的著述或思想。
林语堂“好”尼采,在20 世纪20 -30 年代有诸多表现。首先,他常常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及尼采的生平、思想甚至文笔。如在《读邓肯自传》(1934)一文中,林语堂指出美国著名舞蹈家邓肯“跳舞的教师”之一是尼采,因为后者创造了“跳舞的精神”或“跳舞的哲学”,而这种“跳舞的哲学”集中体现在邓肯自传封面所引的那段尼采名言里:“如果我的道德是跳舞家的道德,如果我常跳跃到青霄,如果我的道理始末是要使重浊的变为轻清,使所有的躯体变成跳舞家,所有的魂灵变为飞鸟;真正的,这是我道理的始末。”〔2〕(P186)林氏在文中特别引述邓肯自传中论音乐与恋爱的两段文字,并感叹:它们“具有尼采的风味”,“简直是尼采的笔调”。〔2〕(P181)再如在《生活的艺术》(Importance of Life,1937)一书中,林氏两次提到尼采:第一次指出中国传统推崇的人生哲学与尼采的“愉快哲学”有相通之处〔3〕(P15),第二次描述尼采首次接触叔本华著作的情形,并顺带介绍尼采的性格:“乔治·伊里沃(通译乔治·艾略特——引者)描摹他的第一次读卢梭,称之为一次触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