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黑龙江省碳金融体系的前提思考
2012-12-09黄颖利辛海荣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黄颖利 辛海荣 韩 微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构建黑龙江省碳金融体系的前提思考
黄颖利 辛海荣 韩 微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近年来,随着温室效应的加剧,森林作为固碳主体所起的作用与碳汇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国际和国内环境下,黑龙江省作为森林资源丰富的省份,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对黑龙江省保持生态平衡和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针对黑龙江省碳金融体系构建前提的相关问题,结合其发展碳汇的潜力,以明晰碳资产的产权为前提,提出发展碳汇交易市场的基本观点。
森林碳汇;碳资产;碳金融
目前减少碳排放大致可通过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减少碳排放源,即减少能源消耗,如减少工业生产,或通过技术改造、技术回收处理二氧化碳;第二种是通过造林和再造林等措施来增加森林对二氧化碳的吸收量来抵消工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研究表明:第二种方式要比第一种成本小得多,大概是其1/30左右,并不会对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速度造成太大影响,相对来说交易成本较小。因此以造林和再造林产生的碳汇增量对减排的影响为突破口,在明确黑龙江省发展碳汇的前提下,对其碳金融体系构建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经济转型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一、黑龙江省发展碳汇的现实前提
1.无林地面积大,造林潜力巨大
从可用于造林和再造林的无林地面积来看,目前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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