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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吸取“十一五”经验教训促进我国蚕桑生产“十二五”持续发展

2012-12-07封槐松

中国蚕业 2012年2期
关键词:十一五蚕农蚕种

封槐松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北京 100125)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蚕桑生产经历了2 次大的波动,特别是后1 次“十一五”期间的大幅波动,不仅使蚕桑生产和蚕农收入损失很大,而且还因此波及到整个茧丝绸行业。因此,认真总结吸取我国蚕桑生产“十一五”期间的经验教训,对于指导我们“十二五”期间的工作,促进全国蚕桑生产持续、健康、平稳地发展,是十分有意义的。

1 “十一五”期间我国蚕桑生产发展的特点

1.1 蚕桑生产在振荡中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蚕桑生产受多种因素影响,呈现振荡式发展(表1)。5年来的振荡可以概括为“六个波动”:一是桑园面积小幅波动。全国桑园面积从2005年的77.53 万hm2扩大到2007年的96.01 万hm2,2009年下降到78.13 万hm2,2010年恢复至80.67 万hm2。二是发种量中幅波动。发种量由2005年的1 727 万张扩大到2007年的2 163 万张,2009年减少到1 436 万张,2010年又恢复至1 576万张。三是产茧量大幅波动。产茧量由2005年的60.8 万t 增加到2007年的78.2 万t,2009年下降到55.5 万t,2010年恢复至61.6 万t。四是鲜茧价格剧烈波动。茧价从2005年的19.56 元/kg,上升到2006年的24.88 元/kg,2008年又下跌至16.34 元/kg 后,2010年再上涨至30.88 元/kg。五是蚕农收入倍幅式波动。全国鲜茧产值从2005年的119 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70 多亿元,2008年下跌至107 亿元,2010年再上涨到190 亿元,同比增长58.9%,创历史最高纪录。六是柞蚕生产波浪式波动。全国柞蚕总产量由2005年的6.6 万t 增加到2006年的7 万t,2007年降到6.7 万t,2008年增加到7.8 万t,2009年又降到7.1 万t,2010年恢复性增加到7.2 万t。5年平均7.1 万t,比“十五”的年均6 万t 增产18%。

表1 “十一五”期间我国蚕桑生产基本情况

1.2 发展模式逐步拓展 生产布局更趋合理

随着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民营企业的进入,行业外资本的投入,给蚕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逐步建立起了以企业(公司)为龙头,农、工、贸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在此带动下,我国蚕桑生产主产区向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稳定优化东部、逐步提升中部、适度发展西部、确保产需平衡”的布局原则,虽然一度被扭曲,但后期得到了体现,使蚕桑生产布局日趋合理,蚕茧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1.3 科技创新稳步推进 生产技术不断改进

在向仲怀院士领导的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对取得国际领先地位的家蚕基因组的深入研究,又取得了若干个突破性的理论和应用方面的成果。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立3年来,在蚕桑育种、栽培和饲养、病虫防治、农机具制造、蚕业经济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社会各种科研力量先后研发的一大批成果,如桑园合理密植和多种经营、桑树适时修剪和重施有机肥、小蚕共育、灭虫防微、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以及蚕种全自动控温控湿催青、蚕室温湿度调控、大蚕省力化饲养和蚕茧收烘等设备相继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发挥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4 资源整合行之有效 机制创新不断突破

随着蚕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有效整合政策、资本、技术、人才等社会公共资源,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发展订单蚕业。通过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制、技术承包制、联合经营制等多种创新形式,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龙头企业带动的“公司+农户+基地”贸工农一体化的蚕茧生产、收购和加工的新型模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逐步完善。种桑养蚕不断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蚕农和企业的积极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不断夯实。

1.5 循环经济模式不断优化 综合利用不断拓展

各地在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面不断创新,使蚕业循环经济模式不断优化,形成了“桑—草—牧”、“桑—菜”“桑—药”、“桑—粮”等桑园立体套种模式和“桑—禽”等桑园套养模式;蚕桑资源综合利用范围不断延伸,桑叶、桑枝、桑果、蚕沙、蚕蛹等综合利用初见成效,形成了蚕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2 “十一五”值得吸取的几点经验教训

2.1 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基本原则

2007年、2008年茧价大降,就是因为外部力量破坏了发展蚕桑生产,必须遵循“以市场为导向”这条基本原则。茧价大降使蚕农极度痛苦,导致了2009年蚕茧大幅减产,是年秋茧价格飙升,蚕农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又有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意向。在这种情况下,农业部于2010年3月下发了《关于稳定发展蚕桑生产的若干意见》,对各地蚕桑生产的发展及时进行了指导,使全年蚕茧产量接近市场需要量,保持了茧价较长时间在高位运行。事实说明,蚕桑生产只要按市场需求去组织,生产就稳定发展,蚕农收入就持续增加;反之,蚕茧价格忽高忽低,蚕桑生产就会大起大落,出现穷折腾的现象。

2.2 加强基础行业蚕种生产的经营管理

农业部于2006年6月28日颁布《蚕种管理办法》后,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蚕种生产的经营管理。迄今为止,大多数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对现有蚕种场的核发换证工作;半数主产省(区、市)建立了蚕桑质检中心(站);各主产省(区、市)每年在蚕种场自检的基础上组织抽样检验予以监督,农业部在此基础上,委托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对各地蚕种质量进行抽检,确保蚕桑生产用种质量安全,保障了茧丝绸行业基础的稳定。还如,浙江等省依据《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了蚕种储备制度;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在全市蚕区实施了蚕种补贴制度,对蚕农购买蚕种每张补贴50%。

2.3 引导蚕桑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

为了使蚕桑生产发挥优势、控制规模,农业部2006年组织各省(区、市)起草了《蚕桑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引导各地发展蚕桑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并且根据市场需要适当控制生产规模,保持全国蚕茧产需总量基本平衡;2007年针对一些地方生产规模过大,农业部召开全国蚕桑生产发展座谈会,重申了“稳定优化东部、逐步提升中部、适度发展西部、确保产需平衡”的布局原则,提出了“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单产和效益”的生产指导方针,使各地发展蚕桑生产过热的现象逐步好转,并向优势区域集中,促进蚕桑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到2010年,21个桑蚕生产省(区、市)中,8个主产省(区、市)的桑园面积和产茧量占全国的80%左右。其中,发展最快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初步形成了桂西北(河池市)、桂中(来宾市、柳州市等)和桂南(南宁市、贵港市等)3大优势蚕桑产业带,5 市的桑园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5%以上,蚕茧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95%左右。浙江省蚕桑生产主要分布在湖州、嘉兴、杭州3 市,蚕茧产量占全省总量的87.5%。江苏省蚕桑生产主要集中在沿海的南通、盐城2 市的东台、海安、如皋、射阳4个县,蚕茧产量占全省总量的83.7%。四川省整合优势资源,连片规划,集中发展,重点建设攀西、川南、川中北3个蚕桑产业带,3 大区域的发种量、产茧量占全省总量的比重提升到80%;目前,四川省政府已在宁南、珙县、乐至、南部等18个基地县开展实施桑园面积3.3 万hm2、收入50 亿元的增收工程。云南省初步形成了滇中及滇西、金沙江流域、滇南3个蚕桑产业带,陆良、祥云、景东、隆阳、巧家、鹤庆等13个产茧“万担县”(区)的桑园面积和蚕茧产量,分别占全省的74%和83%。

2.4 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各地为了不断提高蚕农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加快科研成果在生产上的应用,以不同方式经常性地开展蚕业技术培训、蚕种催青、桑蚕病虫测报、蚕业技术指导等公益性技术服务,强化蚕桑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提高科技到位率、成果转化率,加强桑蚕新品种、伐条机械等新设备、方格蔟、省力化蚕台等新器具、桑蚕病虫害防控等新药剂、小蚕共育及“十天养蚕法”等省力化养蚕新模式的推广,提高蚕桑生产的产量、质量和效益。

2.5 加强生产设施建设

各地还努力扶持蚕桑生产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如浙江省2005—2010年对蚕桑生产的科技投入达3 500 多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投入2 000多万元,改善了蚕桑核心区的基础设施,推广了优良新品种,推进了蚕桑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大幅提高了蚕桑经济效益。湖州市湖东村近年来投资1 000 多万元,在外村租地66.7 hm2,建设现代化桑园40 hm2、标准化蚕室2 万多m2。江苏省2007年蚕业管理体制理顺后,省农委每年投入600 万元以上支持蚕桑三项工程、蚕种场建设、园区建设、科技入户、挂县强农、农民创新业务培训、蚕遗传资源保育等项目。

2.6 加强蚕种场建设和改造

5年来,农业部先后投资6 000 多万元,带动地方和建设单位配套投资近1 亿元,新建了7个蚕原种场,改造了20 多个蚕良种场。现在,全国13个桑蚕主产省(区、市)有9个均建有投资800~1 000 万元的蚕原种场,5个柞蚕主产省(区)有2个建有600 万元左右的蚕原种场,使桑蚕和柞蚕的原种生产能力和蚕种质量都有显著提高。国家投资建设也带动了地方投资建设,一些省从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建设比较早、危房较多的蚕种场进行了改造,使蚕良种场的面貌也有了较大的改观,蚕种生产后劲明显增强。

2.7 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养蚕专业村和大户

针对2007年、2008年蚕茧供过于求,一些收烘企业压级、压价严重,各地为了增强蚕农的自我服务和抗风险能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2009年开始加快了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他们通过代管、租赁等方式流转桑园,积极探索推广土地有偿转让、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有效流转方式,引导蚕农扩大户营规模,发展了一批如四川省南部县兴盛,云南省楚雄市永园,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农丰、虹桥桑保等连结机制好、有特色的蚕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了蚕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了蚕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还培育发展了一批有特色的蚕桑专业村和示范大户。如江苏省东台市梁南村蚕桑专业村、射阳县王村蚕桑专业村,浙江省湖州市万安村等,以集体经济投入种桑养蚕,实行“基地+农户”一条龙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增加了优质蚕茧生产基地的稳定性。四川省西昌市月华乡新星村全国劳模、全省产茧第1 大户李和湘,自有桑园3 hm2、流转桑园2 hm2,2010年产茧7 108 kg,售茧收入21 万多元,示范带动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养蚕大户。

2.8 开展桑园多种经营和蚕桑资源综合利用

在广大蚕桑科技工作者的深入研究和细心指导下,近几年各地引导桑园多种经营和蚕桑资源综合利用有了较快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典型。像浙江省引导蚕桑、蔬菜、畜牧、食用菌和木材加工等产业之间加强横向合作,2010年利用桑枝条发展食用菌2 400 万棒,桑园套种套养面积9 866.7 hm2,发展果桑1 266.7 hm2,综合利用产值达3.7 亿元。江苏2010年组织蚕农开展桑—鸡、桑—茶、桑—菜、桑—食用菌等套种套养技术推广,全年桑园综合利用面积2.4 万hm2,蚕农增收3.59 亿元,667 m2桑园平均增收1 000 元。四川省宁南县实行“桑+冬季马铃薯+春黄豆+夏青饲料”、“桑+药+青饲料”等套种模式,使土地从“单一产桑叶”到“套种增效”,每667 m2套种桑园的综合经济效益高达1 万元左右。云南省陆良县利用桑枝造纸,年消耗桑条12 万t,制浆造纸15 万t;利用蚕沙提取叶绿素,年回收处理蚕沙1 万余t,生产天然叶绿素400 t 左右,每年产值近3.3 亿元,税利6 000 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生产桑枝食用菌6 000 万袋,生产鲜菇3 万多t,产值超过2.4 亿元。山东省广通蚕种集团公司大胆创新开发利用蚕粪提取叶绿素酮钠盐,市场销路和经济效益连年攀升,2010年创产值4 000 多万元。安徽龙华集团的桑枝地板、青阳大华公司的食用蚕蛹等项目已经开始使蚕农增收、企业增效。

3 我国丝绸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3.1 面临多种纤维的挑战

由于棉、麻、毛,以及新生的竹纤维等新产品不断涌现,其特色越来越突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等化学纤维的性能不断改善,仿真性进一步提高;不仅仿造丝绸的优越性能,而且不存在丝绸产品色牢度较差、起皱、洗后要熨烫、不能用洗衣机洗涤等方面的性能缺陷。近20年来,化纤丝的产量增长了1 倍,而蚕丝纤维的产量几乎没有增长。

3.2 面临国外强势企业的挑战

国内企业同国外强势企业在技术装备和工艺、产品质量和档次,以及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丝绸企业技术装备总体水平较低,60%以上设备处于20 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自动缫丝机近年来发展较快,达到60%以上,但仍低于日本、巴西等国85%以上的水平。适合生产高档真丝绸的剑杆、片梭织机仅占织机总数的6%,远低于意大利、法国、瑞士等发达国家60%的水平。能加工高档产品、相当于20 世纪9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印染后整理生产线,仅占总生产线的6%。由于技术装备和工艺落后,我国丝绸产品出口仍以中低档为主,技术含量、附加值都比较低。我国丝绸企业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弱,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很少。国内丝绸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也低,企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难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在国家520 家重点工业企业中,丝绸企业只有2 家;在1 000 多家上市企业中,丝绸企业只有3 家。缫丝绢纺企业建立在计划经济下的地区分割、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色彩仍然非常浓厚。缫丝、绢纺产业集中度低,生产规模偏小的情况,反映了丝绸行业的普遍情况,严重地阻碍了丝绸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的形成。近几年,我国丝绸企业重视了品牌的打造,出现了一些在国内小有名气的品牌。但是,我们还没有在国际市场上叫得响的品牌,更没有世界名牌,代工生产(OEM)是我国丝绸制成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国丝绸服装出口价格相当于韩国的1/2、意大利和法国的1/6,主要吃亏在品牌上。

3.3 面临后起国家的挑战

位于南美的巴西在日本资金和技术的援助下,所生产的茧丝质量明显优于我国,在西欧和日本等国丝类产品的主销市场上与我国竞争。我们的周边国家如印度、泰国、越南等在法国及联合国等的资助下,茧丝生产发展较快,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特色产品,如泰国的“泰绸”,印度的“印度绸”都各具特色,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特别是印度,依靠印度绸的独特优势,近年来茧丝生产发展迅猛,年产丝量已达1.5 万t 以上,对我国茧丝绸业已形成实质性挑战。越南则以低价的成本,在国际市场上与我国争夺市场。

3.4 面临国际经济形势的挑战

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增加了丝绸产品出口成本,美债危机、欧债危机等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给世界经济复苏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使我国丝绸外向型成本越来越高。

4 努力促进“十二五”蚕桑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4.1 指导思想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茧丝绸市场为导向,以蚕桑生产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生产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线,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体制和机制;努力改善基础条件,稳定行业基础;以现代化科技为支撑,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以建设现代蚕桑生产基地、优质蚕茧基地、蚕业标准化基地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抓手,全面推进蚕桑产业标准化生产;发挥区域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展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提升蚕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特色蚕桑产业;稳定桑园面积、控制养蚕规模,努力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促进东、中、西部蚕桑产业协调发展,确保全国蚕桑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促进蚕农经济收入不断增加。

4.2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国的桑园面积要力争稳定在83.33 万hm2以内,年发种量保持在1 500 万~1 700 万张,年蚕茧总产量稳定在65 万t 左右;柞林面积要稳定在86.67 万hm2,柞蚕茧产量在8 万t 左右。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国蚕桑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呈稳中略升的态势。全国桑园面积基本稳定在80.67 万hm2左右,发种量和产茧量分别达到1 652万张、63.6 万t,同比增加3.7%和2.7%,蚕农售茧收入达到220 亿元,增加15%;柞蚕总产量7.5 万t,同比增加5%,总产值24.6 亿元,同比增加28.1%。

4.3 主要任务

4.3.1 大力推进结构布局调整 在“以市场为导向”原则的指导下,在保持全国蚕茧总量供求基本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突出蚕桑产业的特色,切实抓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基地建设工作,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集中发展一批优势蚕区;按照“一县一色”、“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要求,通过土地的合理流转,培育蚕桑专业大户,按照“相对成片,打造亮点”的原则,以亮点或示范片引导农民进行高效农业生产,带动蚕桑产业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批规模大、品质优、优势突出的基地乡(镇)和重点村、社,做大做强蚕桑特色产业基地。

4.3.2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推广 一是要稳定优质茧丝生产基地,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加大科技投入,开展产学研协作攻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探索建立以蚕桑产业为基础的蚕丝产业发展新机制,破解蚕业发展瓶颈。二是要加快丰产性、抗逆性、抗病性、多用途桑树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三是要加快强健、优质、高产、特殊用新蚕品种的选育与推广,推广适合当前农村现状的容易饲养、产量又高的强健性蚕品种,在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实施多批次滚动养蚕等。四是要加速蚕业新技术、新机械的研发与推广,加大省力化栽桑养蚕技术、机具推广力度,把桑树一步建园、小蚕共育、蚕病统防统消、大蚕省力化、纸板方格蔟自动上蔟等主体技术及切桑机、伐条机、旋耕机等高效省力机具作为常态化技术措施推广与普及,切实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五是要加大蚕桑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为传统蚕业向现代蚕业转型提供科技支撑。

4.3.3 大力改善种桑养蚕条件 蚕桑生产前期投入很大,没有政府、龙头企业的投入带动,难以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各级农业(蚕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生产投入力度,改善种桑养蚕条件,增强蚕桑生产后劲。要扶持本地区蚕良种场危房改造;要在主产县(市)投资改善桑园和蚕室条件,提高桑叶和蚕茧生产水平。要建立优质茧高产、高效示范区,通过推广良种和先进的栽培、饲养技术,以及开展桑树、桑园和蚕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

4.3.4 大力加强蚕种生产质量的监管 蚕种是蚕桑(茧丝)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蚕种质量事关蚕茧生产收成和蚕农切身利益。各地要借鉴广西、江苏、浙江、四川等省(区)的做法和经验,把蚕种生产和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纳入良种繁育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予以立项扶持。重视蚕种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将小蚕共育体系建设、蚕品种试验基地建设纳入良繁体系给予支持,支持蚕种场进行设备设施改造。建立蚕种储备及余缺调节机制,利用种子工程投资,建立国家蚕种储备基地、南繁基地,以增强蚕种生产经营抗风险能力,确保全国蚕桑生产所需的蚕种数量和质量安全。

4.3.5 大力推进蚕桑产业化经营 蚕桑生产是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一定要用产业化的思路、工业化的理念来抓蚕业发展。要用好用足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加速培育龙头企业,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要通过政策倾斜,促使资源向优势龙头骨干企业集中,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通过内引外联,鼓励和引导企业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多种方式,低成本扩张,形成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茧丝绸集团企业,并要通过市场逐步淘汰规模过小、质量较差的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完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以法律契约的形式签订供销合同,明确蚕农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牢固的合作关系,实行2 次返利,确保蚕茧生产、收购、经营秩序的稳定。要不断延伸产业链条,要从缫丝初加工,逐步扩展到捻丝、织绸、服装、综合开发等环节,创造企业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4.3.6 大力加强蚕业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一要推进桑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拓展鲜销市场,完善桑椹的深加工体系。二要建立以养蚕为主,畜用、药用、蛋白粉生产等多用途的加工体系。三要推进桑枝的开发应用,做大桑枝食用菌、桑枝强化木地板产业等。四要推进蚕蛹资源和蚕沙资源的开发利用。五要大力发展“桑—经”、“桑—粮”、“桑—禽”、“桑—草—牧”桑园立体复合经营模式。六要推进蚕桑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

4.3.7 大力强化蚕桑病虫害监测防控 近年来蚕桑生产环境不断恶化,各地要加强对有害蚕桑生产活动的协调和监管,防止农药、废气污染桑叶给蚕农造成损害。要加强桑蚕病虫害综合防控,重视桑病虫测报体系、桑病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和桑蚕病虫防治药物、机械研究,要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利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加快推广灯光诱杀害虫。控制家蚕微粒子病、桑疫病、病毒病等重大病虫害危害,时刻不能放松。严格实施家蚕微粒子病、桑根结线虫病等桑蚕疫病的检验检疫,特别要强化蚕种和桑苗的流通检疫,逐步建立和完善蚕桑病虫害预测预警机制和网络,使蚕桑病虫害得到有效地控制。

4.3.8 大力加强管理与服务 茧价回升,生产和市场秩序混乱,导致蚕农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龙头企业收茧困难。要强化对蚕种生产、蚕种供应许可证的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制止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蚕种、无证收茧、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要强化为蚕农服务的意识,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蚕农适量生产、方便售茧。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搞好行业自律。要引导蚕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选择一批运作规范、实力较强、产业优势突出的蚕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高、民主管理好的蚕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协调作用,通过代管、租赁等方式流转桑园,积极探索推广土地有偿转让、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有效流转方式,引导蚕农扩大户营规模。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蚕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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