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祛瘀汤治疗急性放射性肺损伤临床观察及对免疫调节网相关细胞因子的影响*
2012-12-01庞宏涛张永彤夏菊玲俱慧英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2012年4期
刘 瑜,张 蕊,庞宏涛,张永彤,翟 蓓,夏菊玲,俱慧英
(1.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 710065;2.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安 710061)
放射性肺损伤是指胸部肿瘤或其他恶性肿瘤接受放射治疗后,在放射视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放射性损伤而导致的炎性反应。它多发生于放疗结束后的0~9个月,中位时间为3.5个月,一般肺组织受照射2000Gy后就会产生永久性放射性损伤,受照射(3000~4000Gy)/(3~4周)可产生急性渗出性炎症[1],导致大面积肺实变和肺纤维化,是放疗的一种严重并发症。随着当今肿瘤治疗中放射治疗的广泛应用,放射性肺炎的治疗已成为放射治疗临床应用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本研究通过观察急性放射性肺损伤治疗前后的各项指标,探讨清肺祛瘀汤治疗放射性肺炎的疗效,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
1 资料
1.1 一般资料
60例患者均为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我院住院的胸部肿瘤患者,进行病理检查确诊。其中非小细胞肺癌46例,包括鳞癌15例,腺癌11例,小细胞肺癌20例,根据2011年NCCN指南TNM分期,均为T1-3N1-2M0IIB前期患者。食管癌14例,均为鳞癌,根据影像学资料(食管X线片,CT)依据2011年NCCN指南TNM分期标准,均为Ⅲ期。
1.2 诊断标准
参照《疾病临床诊断和疗效标准》[2]制定:患者均由组织病理学确诊为恶性肿瘤,在6个月内接受过胸部放射治疗,诊断为急性放射性肺损伤;持续2周以上的咳嗽、咯痰、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胸部X光片或CT扫描提示与照射野部位相关的片状模糊影和(或)索条状影;除外感染性病菌存在及肺内病变进展。
诊断分级标准:按照1995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作组(RTOG)制定的急性放射性肺炎分级标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