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职业学校师资结构状况研究
2012-11-24张晓东
职教论坛 2012年31期
□张晓东
一、职业学校师资来源结构
按照何清儒的说法职业学校的师资主要可分为三种:“职业学校的行政人员,职业科目的教师与非职业科目的教师”[1]。由于民国时期职业学校的行政人员一般由教职员兼任,因此,本文论述的职业学校师资即指职业科目师资和非职业科目师资。
职业学校师资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各大学专门学系的毕业生,他们是构成职业学校师资的主体。
(二)专门为解决职业教育科目师资缺乏而设立的各种实业教员讲习所、职业科教员养成所、职业学校师资培训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机构。
(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留学教育为国内实业教育培养和补充一部分师资,特别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早期,留学教育为解决职业学校师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1910年湖北省统计全省实业学堂的教员中留学生有85人,占16.87%,仅低于省城的各种师范学堂毕业生[2]。
(四)传统教育出身的教员。除了以上所提到的拥有新式教育资历的教员,职业学校教师中还有传统教育出身的教员,他们所授课程主要是传统科目,如国文、地理、历史等,成为职业学校教师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清末民初这一群体所占比例较大,随后逐渐减少。
(五)社会技术人员。职业学校师资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聘请社会上的技术人员充任职业科师资。这是因为,职业学校的师资不仅需要专门训练,而且要有相关经验,决非普通师范教育或大学教育系毕业生所能完全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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