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Rambus案披露义务裁决及其影响
2012-11-17安佰生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电子知识产权 2012年6期
文 / 安佰生 / 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Rambus案披露义务裁决及其影响
文 / 安佰生 / 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2003年Rambus案中关于披露义务的裁决,指出了标准化组织专利政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存在的模糊性。该裁决有助于敦促标准化组织完善其政策。但标准化组织成员在专利信息披露实质性问题上的回避做法,使标准化组织未能实质性地改进其专利政策。CAFC的裁决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化组织专利政策的局限性,使其在实践中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不过,从更长远的角度说,CAFC的裁决有助于各方加深对现行标准化组织专利政策局限性的认识,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中的披露义务,是该政策的基础性规定。相关裁决往往以是否存在和是否违反披露义务为前提。然而,由于标准化组织关于披露义务的规定存在模糊性,给整个政策的执行,以及相关司法裁决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Rambus案裁决中明确批评了标准化组织政策关于披露义务规定的模糊性。时至今日,标准化组织等机构仍在探讨如何完善披露义务规定。深入研究法院关于披露义务的裁决,对于我们认识该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加快完善相关规定的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1990和1991年,Rambus就其存储技术分别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了专利申请。1992年2月,Rambus作为成员正式加入了当时隶属于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的标准化组织电子器件工程联合委员会(JE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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