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权限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分析
2012-11-13杨存博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8期
□文/杨存博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河南·郑州)
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是发挥其作用的基础。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背景下,审视我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践,发现规划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探究各类问题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制度诱因,既有助于深刻理解矿产资源规划的现实,也有利于通过规划制度的完善,提高规划体系的质量,实现矿产资源规划的功能目标。
一、矿产资源规划的内涵
矿产资源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经济中长期规划、国家或地区矿产资源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对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作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之前的一种活动,矿产资源规划本质上是国家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各类矿产资源在勘探开采的空间和时间上所做的一种配置,包括品种规划、矿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矿业权规划等。作为人类计划活动的一种,一项完整有效的矿产资源规划包括所针对的目标以及如何做、谁做、何时做、在何地做、需投入多少资源等基本问题。除此之外,要明确在实施过程中什么情况下需修改规划,即该项计划有效的前提条件;为了增强规划的适应性,要注明当实际情况与规划前提条件不符时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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