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电子监管体系亟待完善——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菌苗室研究员王国治
2012-11-11中国当代医药
中国医药导报 2012年10期
《中国当代医药》记者 王 霞
我国药品电子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菌苗室研究员王国治
《中国当代医药》记者 王 霞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重点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8年决定,在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完善药品标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督管理网络,分类分批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并要求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监管。从2009年起,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
时至今日,我国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进展如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菌苗室研究员王国治。
药品电子监管带来多方便利
王国治委员介绍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具有对每件最小包装药品进行识别、全程跟踪,物流应用、商家结算、消费者查询的功能,可满足对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监管的需求。目前我国已经完成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电子监管,预期到2015年,对所有上市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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