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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实训教学改革的模式探索
——记一堂行政复议程序实训演练课

2012-11-09孟卧杰

关键词:决定书行政复议预案

孟卧杰

(江苏警官学院,南京210012)

高校法学实训教学改革的模式探索
——记一堂行政复议程序实训演练课

孟卧杰

(江苏警官学院,南京210012)

如何“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如何“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如何“不断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完成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大使命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日益成为各高校法学院法学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改革的重点。行政救济法学则成为限制行政机关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并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最好的实践实训科目。一堂精心设计、比较成功地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行政复议实训演练课,表明了高校法学课程实训教学改革还是有章可循、能够有所作为的。

高校法学教学;实训改革;行政复议程序;实训演练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各高校法学教学日益强调“战—学—研”相结合。高校法学教学活动如何主动融入教育教学改革,也一直是困扰广大法学教师的难题。如何“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如何“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如何“不断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完成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大使命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日益成为各高校法学院法学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改革的重点。

经过长期的思考、数年的尝试、多次的研讨、多个班级的实验完善,我们形成了这样一个“剧本”:既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够活跃课堂气氛;既能够实现“去教师中心化”,又能够保证教学秩序;既能够落实教学计划,又能够拓展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上课教师:(首先简单回顾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强调此次实训的意义,要求每个同学认真参与。)

同学们,在上一堂课我们了解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为之。

假设在行政救济实务中,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寻求何种法律救济?请各组同学根据自己的判断举手回答:……

(【答案】除了“风险”比较大的信访(俗称“上访”)之外,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

假设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选择了行政复议的方式,如何展开呢?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够发挥出它的指导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还必须通过亲身实践来真正掌握。今天我们就进行一场完全意义上的行政复议实训演练。希望同学们通过自己参与活动,能够学会制作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并且能更熟练地掌握行政复议活动的全部过程①上课前,教师在给定案例——“吴三改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案”以后,已将班级按照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指定的十二种文书格式分成十二个小组。同学们自由选择组合到各个小组。需要说明的是,这十二种格式文书的顺序是打乱的,需要同学们结合所学的行政复议理论知识和复议法的规定研究和选择。。

上课教师:(宣布演练正式开始,并声明演练规则)

演练规则:同学们,此次课堂实训演练将假设同学们在将来的行政执法实务活动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并据此提出问题,每组同学①根据老师假设的情况和问题,并结合你们各自做的准备,作出判断,认为自己小组符合该种情况的,由组长举手示意,并介绍本组负责制作的文书名称,其他各小组同学认为该组判断错误的,可以提出质疑或者暂缓其表演资格。

经“表决”通过的判断准确的小组,上台来将你们遇到这种情况的解决方法表演出来。在该组同学表演完后,所有同学都可以对他们的回答及表演中认为不完善的地方作出修正和补充意见。下面,我们就正式开始。请相关同学做好统一的演练笔录。

上课教师:(引导学生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说明:】按照事前指定一名学生宣读“行政复议申请书”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宣读《行政复议申请书》,目的是让大家再次熟悉案情,统一时间和当事人名称,保证后面的实训演练顺畅连贯。)

上课教师:下面首先由×××同学宣读“行政复议申请书”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表演】“执行导演”×××同学宣读“行政复议申请书”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上课教师:这是一份制作很完整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那么,假如申请人不识字(没有书写能力),这时又该如何解决呢?可不可以建议行政相对人“去请个律师来处理”,当然可以。但是,这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也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一种行政复议机关在推诿的感觉。怎么办呢?请同学们思考并作出判断。

【继续】该哪一组的同学表演了?如果有的小组判断错误,其他同学决定是否让该同学表演。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11“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笔录(式样)”张春【表演】格式11“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笔录”张亚丽、吴三改、谭雯雯、

上课教师小结:谢谢这组同学的回答和精彩表演。确实,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除了采用书面申请这一种方式,还可以通过口头方式(当然,口头申请是有条件的),即口头向复议机关申请,此时复议机关应当场为申请人做好“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笔录”,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看来,第一组同学准备得很充分,已经对法条中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第一程序中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理解了,而且他们制作的“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笔录”的格式也是非常规范的,希望接下来的其他小组也能像他们学习。

(【预案说明】上课教师可以根据小组表演情况,设计出不同的问题——请本组某一个同学回答,回答问题时要求一并说明《行政复议法》中的条文依据,以督促所有同学都积极参与,也可以检测同学们掌握基本知识的情况,提升其应用知识的能力。下同。)

上课教师进一步小结:通过刚才的表演,我们了解到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既可以是通过书面方式向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向复议机关口头申请。行政相对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上课教师:我们接着第一种假设的情况继续。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既要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之内又要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对于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预案说明】同上。)

1.假如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该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解决呢?是不是只要告知行政相对人其申请不予审理就可以了?需要告知其相应的解决方法吗?请相关小组的同学(思考一下)作出判断和处理。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2“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吴乾俊【表演】格式2“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金璐恒、季忠静、杨天国、

上课教师小结:同学们,通过刚才的表演,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到申请人申请复议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并告知申请人其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预案】有没有同学对该组同学的回答存在质疑的?

(【预案说明】此处可能有同学认为其回答不完整,作出补充。这样可以尽可能地保证每一个同学参与到实训中来。)

上课教师:(继续引导)

2.假如遇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虽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但不属于该复议机关的管辖的情况呢?此时又该怎么办呢?

(同学们找法条、找依据,讨论、质疑和回应……)

(【预案】(启发同学们)在各级各地政府部门正在践行执法为民、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行政行为除了满足“合法性”要求,还要在合理性、创新性、主动服务等各个方面拿出实际行动。比如:在法律规定为“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情况下,如果借鉴《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或者基于《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作的规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转送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是否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呢?)

(【预案说明】此处可以进一步启发学生思考,该“移送”的期限和“不予受理”的期限不同,帮助同学们记住:“书面通知不予受理”的日期为“5日”,转送的期限为“7日”。)

上课教师小结:在遇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情况时,该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或者“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请转送相关的复议机关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上课教师:(在同学们讨论并作出判断以后,继续设问)还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之内又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但是该行政机关仍不予受理的情况,此时应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如何处理?

(【预案说明】这第三种情况就是《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责令受理”,目的是防止行政复议机关包庇下属机关,推诿扯皮。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和领会行政救济制度设立的宗旨:限制和监督行政机关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

上课教师(对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之前的形式审查和处理进行总结):

简单小结一下:在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会出现3种情况:第一种——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种——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第三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除上述各种情况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上课教师:同学们,我们继续往下看。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了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这一种情况,接下来行政复议机关该怎么做了呢?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1“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表演】格式1“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李亚楠、张培培、尹艳芳、张雨鹏

(【预案】向其他组同学提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直接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吗?)

(【预案说明】此处考察同学们识记法条和分析条文规范的能力。这样既能保证每一个同学参与到实训中来,又能够引导学生探究立法初衷、立法原理,激发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

上课教师小结:刚才这两组同学的表演非常精彩,从他们的表演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第一,行政复议在其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书面“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第二,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三,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

(【预案设计】为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制度的立法宗旨,可以设问:只由一个行政复议人员进行复议案件的审理吗?调查取证时法律有什么要求?在此环节,申请人、第三人有什么程序性权利?)

上课教师:(同学们表演完毕之后,及时小结)复议案件的审理,实务中通常由一位工作人员负责,但是结论和决定必须以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调查取证必须两人进行;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本案相关案卷材料。

上课教师:同学们,我们继续。我们可能都听说过这样一个原则,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停止的,效力仍然存在,这是符合行政效力先定原则的,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推定为合法,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有拘束力。但有没有例外呢?请选择。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6“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停止执行通知书”【表演】格式6“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停止执行通知书”孟丽娟、马苏茜、孙景红、周冰琰

上课教师小结:本小组的同学做出的《停止执行通知书》的法律依据就是《行政复议法》中关于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相对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个例外规定是怎样的呢?

(【预案说明】可以对不同的同学分别提问这四种情形,并让学生分析制度安排和设计的初衷,激发学生对理论研究的兴趣。)

上课教师:(程序演练继续进行)

同学们,我们设想一下,假设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行政相对人下落不明或者突然死亡的情况,这时怎么办呢?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3“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表演】格式3“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钱斌、梁崇刚、张振亚、李广宇

(【预案】此时可以提问同一小组其他成员列举《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情形。)

(【预案说明】上课教师引导同组成员补充:“行政复议程序中止并不是无限期的,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上课教师小结:这个问题涉及的是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程序中止的情形。希望同学们经过这次的实训演练,能够记住和理解《行政复议法》以及《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并在以后的法律实务中熟练运用。

上课教师: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那假如复议机关需要审查的材料是其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时,问题该如何解决呢?那么,让我们来听听下面这组同学是怎么解决的?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10“规范性文件提请审查函”【表演】格式10“规范性文件提请审查函”石荣顺、蒋丽圆、李洋

上课教师小结:行政复议期间如若遇到复议机关需要审查的材料是其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交“规范性文件提请审查函”。

上课教师:同学们,如果根据这种情况,复议机关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的决定。遇到法定节假日的情况,算在60日之内吗?但是,如果在行政复议期限开始的第40日突然发生地震,申请人无法参加行政复议,在此种情况下又该如何解决呢?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7“行政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刘兆鹏【表演】格式7“行政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蔡云、刘聪、杨鹏、

(【预案】拓展提问:延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些情况属于《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复杂情况?和“延期审理”是否是一个意思呢?请本组其他同学思考一下。是不是指由于行政相对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呢?

(【预案说明】此处考察同学们识记法条和分析条文规范的能力。这样既能保证每一个同学参与到实训中来,又能够引导学生探究立法初衷、立法原理,激发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

上课教师小结: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间的60日,不按工作日计算,具有不间断性,所以节假日在期间中间的并不扣除。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将诸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星期六和星期日等节假日和公休日排除于期限之外,只是规定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之后第一日为期间届满之日。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对于依法延长期限的行为,当事人无权提出质疑,因为这只是复议工作中的一个具体环节,并非最终结果;只有超过延长期未作决定,才能适用本法有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规定。

上课教师: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在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可能出现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情况,此时,该事件又会如何进行下去呢?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4“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表演】格式4“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蒋演、殷玲、吴娟、张瑾

上课教师小结:通过刚才这些同学的表演,我们了解到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预案】请同组其他成员对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作出补充,并说明法律依据。)

(【预案说明】本组部分同学表演完毕以后,请本组其他同学补充并说明《行政复议法》中的条文依据,可以督促所有同学都积极参与,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上课教师:同学们,我们继续假设。当复议程序结束之后,复议机关应该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那么该如何制作决定书呢?下面,该轮到哪一组同学了?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12“行政复议决定书”周家强【表演】格式12“行政复议决定书”贾娜、张雅婷、李小龙、

上课教师小结:同学们,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审理后,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不同的决定,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及参加复议活动的第三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

(【预案】本组其他成员列举行政复议的不同决定,其他同学可以补充。)

上课教师:(继续引导)但是,是不是只要法院向各方当事人及参加复议活动的第三人送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后,行政复议就结束了,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就生效了呢?(在实务中,如果当事人声称没有收到决定书怎么办呢?)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9“送达回执”吴其乐【表演】格式9“送达回执”雷思颖、林欣、杨雪娇、

上课教师小结:同学们,行政复议并不是只要行政复议机关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出就完成并生效的,为了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所以要求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执,送达回执是证明行政复议文书已经送达受送达人的凭证。因此,当事人及其代收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时还应在“送达回执”上记明签收日期、签名或盖章。只有这样,行政复议决定书才算生效。

(【预案】可以提问送达的方式;待大家回答以后,突然安排送达组的同学分成两组,现场演练送达方式,分头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对送达组的送达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点评,加深同学们的印象。)

(【预案说明】从行政复议的实践来看,行政复议中的送达方式与诉讼中的送达方式基本相同,一般有六种方式①行政复议中的送达方式包括:一是直接送达,二是留置送达,三是委托送达,四是邮寄送达,五是转交送达,六是公告送达。。通过这种实训演练,可以让学生真正掌握法律的规定和实务操作的技能。)

上课教师:最后,同学们,请再思考一下:假如复议机关在审理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了行政复议的决定并将该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那么当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应当自觉履行,但我们知道现实中申请人往往处于劣势,假如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怎么办?

选择正确的文书为:

格式8“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表演】

李艺超格式8“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王雅清、毛玉龙、王松、

(【预案】其他同学补充:行政复议决定书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效力如何、一方不履行申请书,按照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上课教师小结:非常感谢刚才这几位同学的表演。最后的这种假设情况,主要涉及的是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效力问题。一般地,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其他有关部门,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即行政复议机关应向被责令履行机关送达书面“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将责令和履行的情况上报或函告做出复议决定的机关。

上课教师:(对实训做出总结,并布置同学们写实训感想和体会)

同学们,到此为止,我们的整个行政复议就结束了,我们可以总结出行政复议的这样一个流程: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与执行。同学们,通过这次实际演练行政复议活动,相信大家都对行政复议活动有了一个更深入直接的了解,也一定能够更好地掌握行政复议活动的整个过程及其法律文书的制作。实训演练结束了,但是我们对于行政复议的理论知识的探究和实践技能的提高将是一个没有休止的过程。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学会总结经验教训,从失误或者错误中学习。所以,要求同学们对这一次的实训活动进行总结——每个同学写一份实训感想:不限篇幅、不限体例,统一用信纸手写,署上班级、姓名、学号,一周内由学习委员统一提交。

Exploration on the Reform of the Mode of Practical Teaching Law Scienc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 Practical Training Lesson of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Procedure

MENG Wo-jie

How to“strengthen practice teaching,improving university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how to“distinguish requirements of the different disciplines to practice teaching,establish reasonable scheme and perfect system”,how to“reform content,improve method”to accomplish goals,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focal point during law courses construction in the university law school.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should become the best practice training course about controlling administrative power,protecting of citizens'rights and cultivating citizen's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This paper recorded an elaborate design,which mobilizes successfully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udents during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training practice lesson.It shows that the practice teaching reformation in the law course is not impossible.

Teaching Law Scienc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Reform the Mode of Practical Teaching;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Procedure;Practical Training

DF

A

1008-7966(2012)06-0148-05

2012-09-11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立项项目“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法学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2011-R-19355),该成果获得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教改基金的资助;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孟卧杰(1972-),男,湖北红安人,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责任编辑:曲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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