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私有化的替代方案
2012-11-07乔莫·桑德拉姆
现代国企研究 2012年2期
乔莫·桑德拉姆
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改革和组织改革应该成为优先的选项。但是,更好的选项不能被先验地决定,而是一个对组织弊病的根源进行仔细研究的结果。
在众多转型经济体、计划经济国家以及出于各种原因设置国有企业的发展中国家,许多国有企业被鼓励或允许存在。为解释整体业绩不良的国有企业,各种各样的原因已经被提出。
大体上,私有化被定义为企业所有权从公有到私有的转移行为。在许多情况下,“私有化”的定义是如此宽泛以至于私有化有时候竟包括许可私人企业去参与以前公共部门的专营活动。私有化已经证明了不足以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多数国家私有化并没有显著地带来竞争的增加、效率的提高、更低的使用成本以及改善的服务质量。
此外,对私人企业主而言能提高企业利润率的私有化改革,不必然使公众或消费者受益。由于许多国有企业是公共垄断,私有化使得垄断权力转移到了私人利益手中,使其可能用垄断权力在短期之内谋取利益。明显的,私人主要关注那些可获利的活动或者有可能获利的活动。这可能意味着政府将被留在没有利润或者微利的活动之中。这将在整体上恶化公共部门的业绩,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企业或公共部门效率低下的自圆其说。
决策的关键在于是否国有企业无效率是公有制的必然特征,因此判定只有私有化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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