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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残疾老兵33年的调解之旅

2012-10-27王贞勤

检察风云 2012年19期
关键词:秦某纠纷法律

文·图/ 王贞勤

一个残疾老兵33年的调解之旅

文·图/ 王贞勤

2012年5月1日,李洪华荣获“全国司法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了颁奖仪式,并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随后,山东省组织政法战线英模报告团在全省巡回演讲,每到一地,一名拄拐六旬老人的精彩演讲,都会赢得全堂阵阵热烈的掌声。他叫李洪华,是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一名义务司法调解员、三级伤残退伍军人。33年来,他拖着一条残腿“醉心”调解不言悔,先后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00余起,单拐“撑起”一个和谐村。

因为感恩,所以开始

1969年3月,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初中毕业的李洪华如愿穿上了绿军装。到部队后,他刻苦训练,积极上进,不到三年就当了班长入了党,还被任命为代理排长。此时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充满阳光和鲜花的大道。

然而,1975年4月的一次训练事故,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一天,团里组织火箭筒实弹射击训练。由于一名战友操作失误,一枚穿甲弹从李洪华右下肢外侧穿过。一团火光过后,李洪华当场失去了知觉……在战友和医院的全力救治下,李洪华的命虽然捡了回来,却落下终生残疾:右脚掌被截去大半,右臀部坐骨神经撕裂、粉碎性骨折,右腿萎缩得只有正常人的一半粗细,后被评定为一等伤残(新标准为三级伤残)。一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今后将不得不与拐杖为伍。躺在医院的日子里,李洪华苦闷过、彷徨过,但最终还是勇敢地接受了这一残酷现实。

1979年,李洪华退伍回到家乡。

33年来,他拖着一条残疾的腿,走村串巷,排解纷争,宣传法律,为的只是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回到家后,全家只能依靠李洪华每月15元的伤残补助金生活,老母亲常年有病,每月看病吃药要用去他大半的补助金。他和妻子李秀梅及两岁的女儿挤在老母亲那两间低矮潮湿的土坯房里,天天为吃饭和住房问题发愁。岳母看着女儿跟着李洪华这么“遭罪”,极力撺掇女儿离婚,而李秀梅丢不下李洪华,一直不肯答应。

正当李洪华“四面楚歌”之时,组织和乡邻及时伸来援助之手。生产大队划给一块宅基地,有关部门拨了4000块砖、0.5立方米木料,街坊邻居很快帮他家盖起三间新房。大伙还这家给点地瓜干,那家给点面粉,帮助他家解决了“饿肚子”问题。自此,岳母再也不提让女儿离婚这档子事了。

“大伙的好,俺没齿难忘,一定报答大家!”李洪华向乡亲们表了决心。妻子责怪他说:“你一个残疾人,怎么回报大家?”李洪华想想也是,发起愁来。

“前街的于大娘这回可惨了,两个儿子演起‘墙头记’,不仅有病没人给看,连饭也不给送了。于大娘昨晚差点要上吊自杀!”1979年11月初的一天,李秀梅回到家将听到的这一“新闻”告诉李洪华,引起李洪华的深思。退伍回乡的大半年来,他耳闻目睹了不少家庭纠纷和邻里不和的事情,由于过惯了部队团结友爱的集体生活,他对此很不适应,更不舒服。

“不行,这事我得管。秀梅,我正愁无法回报大伙呢!我想好了,咱给大伙大忙帮不了,这跑跑腿、动动嘴的小事还是办得到的。”李洪华说完,拄着双拐就走出了家门。从此他走上了一条义务司法调解员的道路,并且无怨无悔,一走就是30多年。

因有价值,所以坚持

李洪华来到于大娘的住处,核实了情况后,立即找来老人的两个儿子。

“你们弟兄俩办的是啥事?还要你们的老娘么?”李洪华端起长辈的架势,板着面孔教训兄弟二人,“老人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非常不易,不孝敬老人绝对是不对的。”接着,李洪华向两兄弟说起“养儿方知父母恩”的老话,说得兄弟俩频频点头。

“你们小时候的外号都叫‘难活’,知道它的来历吗?”李洪华察言观色,发现兄弟俩有了些许悔意,决定再加“一把火”。原来,兄弟俩自幼体弱多病,加上那时生活条件很差,天天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村里人分别称他们“大难活”、“小难活”,父母历经千辛万苦才把他们拉扯成人……

“五爷爷,不要再说了,我们兄弟不是人!”李洪华还未说完,兄弟二人已成泪人,当天下午就把母亲送进医院。从此,他们痛改前非,竞相孝敬老人。于大娘有了一个幸福的晚年,逢人就夸李洪华不仅“救了她”,还“挽救”了两个“不孝儿”。这让李洪华真切感受到这“闲事”管得多么有价值,从此爱上了这一行。

力本屯是个3000多人的大村,有20多个家族姓氏,还有一个集贸市场,情况错综复杂,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很多。每当成功调处一桩纠纷,他的心中都好似喝了蜜一样甜。

“调解员也是‘法官’,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一手托两家,向理不向人’。”李洪华每到一家,都会先来一句这样的“开场白”,一来是提醒自己时时注意“公平公正”,二来便于接受大家的监督。一次,村民程相荣和李洪华一个本家堂兄弟因为宅基地发生纠纷,李洪华前去调解,程相荣认为李洪华可能偏向自家弟兄,待他不冷不热,弄得李洪华十分尴尬。李洪华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让他本家堂兄弟退出多占的宅基地,两家和解。事后,程相荣紧紧握住李洪华的手说:“大家都说你为人公道、正直,这一下我是真信了!”

不久,村里有了一些风言风语,说李洪华“尽出风头,瞎逞能”、“瘸个小腿,难道还想进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秀梅说啥也不要丈夫再干下去了。李洪华尽管心底也不是滋味,但还是劝妻子,自己做的确实很有意义,不能同个别人一般见识。

李洪华刚将妻子“摆平”没几天,一个平日颇不讲理的村妇一路叫骂着“杀”向李洪华家来。原来,她的公婆向李洪华哭诉儿子不孝,经李洪华调解,她丈夫同意每月给老人一点零花钱,没想到惹怒了她。这一次,李秀梅气得哭了大半天,李洪华也多日未出门,一再向妻子保证“痛改前非”。

十几天后,李洪华听说村东头的李、程两家邻居因为小孩子怄气闹矛盾,无人出面调解,两家三天打了两架,还差点闹出人命,心中不免一阵自责。然后,他拄起拐杖,要去李、程两家,秀梅又哭又闹,但最终未能“扳回”丈夫。李洪华两天在两家往返七趟,几乎说破嘴皮,终使两家握手言和。回家的路上,李洪华一脸轻松,甚至孩子似的朝路边的小鸟吹起口哨。

因为信任,所以努力

渐渐地,李洪华犹如对着窗户吹喇叭——名声在外了,大家伙再遇到“掰不开的疙瘩”时,往往都会说:“走,找洪华评评理去!”李洪华和大多数人一样,“怕敬”。大家请他去调解,他认为这是信任他,瞧得起他,因而更加卖力。调解不顺的时候,他往往比人家还着急,甚至愁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秀梅又气又怜,常常责怪丈夫“迷”在上面了。

起初,李洪华凭借自己对农村的了解,打亲情、友情、乡情牌,再加上自己辈分高、威信高,又是党员和退伍军人,调解大都很顺利。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法制观念的提高,“老黄历”逐渐不管用了。

1995年8月,村里一桩离婚纠纷弄得李洪华“焦头烂额”。男方患癫痫,结婚半年后复发时,女方已经有了身孕。女方认为男方欺骗她,提出离婚并私自打掉胎儿,男方扣下嫁妆向女方讨要生育赔偿,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李洪华调解多次都没有成功。后来,女方家长问他要相关的法律依据,李洪华知之甚少,犯了难。于是,他两次上镇司法所请教,多次翻阅相关法律书籍,终于搞懂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拿着书本上的法律条文逐一给双方作出解释,最后成功调解了这一纠纷。

“没想到,法律的作用这么大!”李洪华兴奋之余,迫切感到今后必须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为此,他托人买来《农村法律一百问》、《中国法律大全》等法律书籍,刻苦研究各类法律知识,并结合报纸杂志上的实际案例,学以致用。有不懂的地方,就乘车去上级司法部门请教。为了克服记性不好的弱点,他随身带着笔记本,将学到的法律知识都记在上面,一有空就翻出来琢磨。随着学法笔记记满27本的功底,他的依法调解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手中有了法律武器,李洪华调解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他的口头禅渐渐从“老话说”变为“法律是这么规定的”,调解成功的案例随之越来越多。再后来,李洪华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过去那种因为穷生闲气的少了,而工伤意外、交通事故和合同保险等经济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李洪华又开始重点学习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

2007年6月底,力本屯村村民秦兰银在给本村村民秦某帮工装车时,不慎从车上掉下来,手、胳膊和腿都摔成骨折。秦某以事前已经和秦兰银签订好“出了事,不负责”的合同为由,撒手不管。手头的拮据和大额的医疗费难坏了秦兰银的家人,秦兰银的哥哥秦兰宪决定请李洪华调解。李洪华告诉秦兰宪,秦兰银作为成年人,在劳动中应该完全知晓存在风险,却没认真做好防护,本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接着,李洪华找到雇主秦某,秦某拿出那个“约定”做“挡箭牌”。李洪华笑了笑,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指着上面记的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让他看,指出此约定和法律相违背,属于“无效合约”。秦某事先曾咨询过律师,已经明白自己理亏,但又觉得农村人没有几个懂法的,想“蒙混过关”,没想到李洪华对法律掌握得这么细致,腰杆再也挺不起来了。经过几天的来回奔波,两边都让了一步,秦某承担了大部分的医药费,双方握手言和。

因为选择,所以无悔

刚开始时,因为拄着双拐外出调解不方便,李洪华开始练习拄单拐走路,继而又练单腿骑自行车。刚练习时,他那只仅剩一半的右脚掌磨得满是血泡,浑身上下也摔得青一块紫一块。妻子心疼,劝他不要练了,承诺自己会照顾他一辈子。李洪华苦笑了一下,说:“谁让我选择了这一行?!我已经收不住了!”七个月之后,他终于可以骑车出门了。打那以后,地方远,他骑自行车去;地方近,就拄着单拐去。2010年,因为家中经济条件稍有改善,李洪华才用电动三轮车取代了自行车。30年多间,他骑烂了三辆自行车,用坏了16支拐杖。

1996年深秋,力本屯村村民李某夫妻打架闹离婚,李洪华连续12天14次来回奔波于双方之间,不厌其烦地做说和工作。李洪华最后一次从女方的娘家回来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天正下着小雨,路上又湿又滑,一不小心,连人带自行车栽进路旁两米多深的水沟。沟中有二尺深的水,他冻得瑟瑟发抖,摸了一圈都没找到绑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拐杖,只好靠手抓腿蹬往上爬,怎奈右腿脚残疾,使不上劲,爬上去滑下来,再爬上去,又滑下来,前后爬了七八次,足足用了半小时左右才爬上路面。

这时,自行车还陷在水沟里,他哪里还有能力去管它,而拐杖也找不到了,别说走,站也站不起来了,只好顶着雨往家爬。两小时后,李秀梅看到滚进院中的泥人竟是丈夫时,不禁放声大哭,费力把他拖进屋里。第二天,李洪华还觉得胯骨疼痛难忍,让妻子带他到医院拍片检查,发现胯骨骨裂,只好住进医院。闹离婚的李某夫妻听说后惭愧不已,一起前去医院看望,表示愿意和好。李洪华望着小两口又牵起手,立刻忘记伤痛,欣慰地笑了,说:“这样很好,我不用再担心你们四岁的儿子聪聪,从此成为没爸或者少妈的孩子了!我这一跤没有白摔!”一句话说得小两口痛哭流涕。

“跑断腿,磨破嘴,唾沫星子上下飞,最多赚杯白开水。”对于李洪华来说,义务调解常常不仅一杯水赚不来,还得自掏腰包。这么些年来,他花在调解上的学习资料费、协议书文印费、交通费、通信费等,加起来不下两万元。这些钱,他一分也没让群众出过。

随着村民守法意识的日益增强和文明素质的逐步提高,力本屯村近几年的各类纠纷呈逐年减少之势,2012年春节后至今,李洪华只“问”了三场“官司”,还都是交通事故。李秀梅同丈夫开玩笑说:“照此下去,你岂不要‘失业’了!”李洪华欣慰地说:“这样最好,说明社会更和谐了!”他没有想到,镇党委是不会让他“闲置”起来的,聘请他担任了“马集镇首席义务调解员”。

这样一来,李洪华的服务对象变成了全镇的五万多名父老乡亲。李洪华二话没说,拄起拐杖就“走马上任”了。2012年7月,李洪华经过三天的奔波,成功调解了本镇富王庄村王余粮和王进才的“遮阳”纠纷。原来,两家搭界种地,王进才种了百十棵杨树影响了王余粮家地里的庄稼产量,两家闹得很不愉快。李洪华首先告诉王进才,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有关“相邻权”的规定,他应该给予王余粮合理补偿。然后,李洪华亲自到两家的地头查看,综合树木的时价和庄稼的减产程度等因素,给两家细细算了笔账,不久双方就签订了一个合理的补偿协议。王余粮高兴地说:“老李出马,一个顶俩!”

33年来,李洪华拖着残腿走村串巷,先后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制止集体上访12起、群体械斗5起,调解工伤事故32起、民事纠纷126起,成功率98%,履行协议率96%,避免诉讼率100%。因为调解得力,力本屯村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没有一起恶性暴力事件发生,被评为省级文明村庄。

李洪华也先后被授予“菏泽市优秀退伍军人”、“菏泽市优秀共产党员”等众多荣誉称号,2005年12月被表彰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2012年5月被表彰为“全国司法系统劳动模范”。中央领导周永康、刘云山等同志在2011年9月还相继作出批示,确定李洪华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宣传的重大典型人物。

李洪华作为山东省政法战线英模报告团的成员在济南巡回演讲时,山东大学一名大学生曾私下问他:“你33年来付出了这么多,后悔吗?”李洪华认真地摇了一下头,回答说:“不,一点也不后悔!我认为人生的意义就是对社会有价值,这条路使我的人生很有意义,既然选择了,就不会后悔,一定会走到底!”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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