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型政府间关系:中国府际治理的趋向
2012-10-26蔡英辉
闽台关系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建构
蔡英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组织部,北京100029)
政府间良性竞争可激发地方政府的创新性和能动性,“对中国体制转型和制度创新有着重要作用”。[1]但政府间恶性竞争则会引发冲突,表现在区域大战、部门冲突和条块纷争等方面;另有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城乡矛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矛盾也不容忽视。我国总体资源有限,政府本应以开源节流和精诚合作为要务,但跨地域的水电站重复建设、同区域的钢铁工业恶性竞争等资源浪费现状令人堪忧,故需寻求政府间关系协调的路径。同处东亚的日本在地方自治方面颇有创见,有效解决了区域不均衡发展困境及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我国台湾地区也致力于打破层级窠臼和建构伙伴型府际关系,推动了地域经济及各方面综合发展。从大陆当前研究来看,仅有张经远《论伙伴型城市府际关系的构建》和朱光磊、张传彬《系统性完善与培育府际伙伴关系——关于对口支援制度的初步研究》及张志红等学者著文对伙伴型府际关系做出了初步描述,推进了府际关系研究的发展。但伙伴型府际关系的涵盖范围远不止这些,从类别上来讲,伙伴关系的建构并不仅限于城市,我国广袤的乡村亦应与城市同处平等的伙伴地位;对口支援也仅是点对点的帮扶关系,处于不平等地位和缺乏可持续发展空间,不具备推广意义。伙伴型府际关系意在建构城市与乡村、中央与地方、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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