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4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2012-10-25邵家荣
邵家荣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 200050)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威胁生命。笔者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8月-2011年7月收集的254份ADR报告,进行了回顾性分析与讨论,旨在通过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1],以更好地探寻社区基本用药中发生不良反应的规律、特点及临床合理用药的方法。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将本中心2010年8月-2011年7月收集上报的254例ADR资料输入计算机,用EXCEL进行分析统计处理。对ADR报告中患者的基本信息、引起ADR的药品种类、累及的系统或器官及预后等有关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患者基本情况
254例发生ADR的患者中,年龄最大100岁,最小3个月,平均年龄68.1岁。男性患者84例(33.07%),女性患者170例(66.93%),男性与女性发生ADR的比例为1:2。年龄分布:60岁以上180人,18岁以下3人,18~60岁71人,平均年龄68.1岁。注射给药11例,占总数的4.33%,口服或其他方式给药243例,占总数的95.67%。抗高血压药物或合并使用抗高血压药物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111例,占总例数的43.7%;抗菌药或合并使用抗菌药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55例,占总数的21.65%;调脂药类24例,占9.45%;中成药16例,占6.30%;糖尿病类药物10例,占3.94%;其余38例,占14.96%。引起ADR的药品种类及例次见表1。

表1 引起ADR的药品种类及例次构成比
2.2 ADR涉及药品种类及例数
254例ADR中,涉及药物共计101个品种。其中中药制剂发生ADR有16例,涉及14种药品,238例为西药制剂,涉及87种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