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股票监管问题探讨
2012-10-21杨鸿华
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杨鸿华 林 航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艺术品消费需求增长,加之通货膨胀,艺术品投资成为热点。2010年3月,中宣部等九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鼓励国内文化企业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尝试文化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这种有利的政策导使艺术品股票的发展有了很大的空间,天津市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艺术品“股票”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所谓艺术品股票,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别称,即把艺术品的产权进行等额拆分,再将拆分后的份额合约上市交易。[1]艺术品份额合约挂牌交易之后,投资人就可以通过持有份额合约,分享艺术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因此,这种交易方式本身就具有股票虚拟资产交易的性质。
一、艺术品股票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艺术品股票的产生是响应民间资本投资的需要
中国随着民间财富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和游散资金的充沛,国内有限的投资渠道与庞大的投资群体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艺术品股票产生正是为解决中国民间投资渠道的狭窄与大众投资品的极度匮乏的需要。长期以来,虽然艺术品投资潜在收益率很高,投资风险少,但是其艺术鉴赏和资金门槛很高,只有少数人投资,其对资金的吸纳能力很有限。而艺术品通过公开鉴赏监督、艺术品交易份额操作,投资门槛低,大多数散户也可集资购买高端艺术品,使普通市民有了参与投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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