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体育教师心理契约实证研究
2012-10-13韩雷
长治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韩 雷
(山西大学 商务学院体育系,山西 太原 030031)
所谓“心理契约(psychological contract)”,就是指员工和组织之间对双方相互责任和义务的信念系统,它是联系员工和组织之间的心理纽带,也是影响员工行为和态度的重要因素。心理契约理论己经成为指导组织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心理契约的研究领域相对集中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契约与员工、心理契约违背理论范畴的研究,而且尚且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在某些特殊行业的研究甚少,如独立学院体育教师。独立学院自2004年正式冠名以来,发展迅猛,呈现出强劲态势,由于这种新型办学模式很好地整合了国家优质高教资源和社会资金优势,业已成为我国高教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取山西省8所独立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山西师大文理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体育教师作为调查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问卷主要包括样表基本情况、体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及对学院的心理契约量表3个部分。其中,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称、工作年限、工作环境和人事关系等7个方面的内容,其余2个量表通过查阅心理契约调查(Rousseau,1990)、心理契约调查(Rousseau,2000)、员工心理契约调查问卷(李原,2002)、新员工心理契约调查问卷(李原,2002)、心理契约调查问卷(Millward&Hopkins,1998)、心理契约调查问卷(Lee,Tinsley&Chen,2000)的内容,制定了本问卷量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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