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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宽阔的平台上恪守医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邱贵兴教授

2012-10-11文图中国医药科学

中国医药科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医患

文图/《中国医药科学》记者 何 晓

在更宽阔的平台上恪守医道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邱贵兴教授

文图/《中国医药科学》记者 何 晓

2011年3月3日,记者在全国“两会”政协委员驻地北京会议中心,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院医疗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协和医院外科学系主任邱贵兴委员。作为成功将中国骨科推向世界的国际著名医学大家,邱贵兴委员自2008年当选全国政协委员至今,一直倾力于临床、教学、科研和参政议政,始终坚持在更宽阔的平台上恪守医道。

五年提案坚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早在2008年的全国“两会”上,当大多数提案都是从患者的角度出发,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言献策时,邱贵兴委员的提案《改善医患关系,保障人民健康》即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邱贵兴委员在这份提案里明确提出,“医患关系紧张既不能怪患者,也不能怪医生,而是源自尚待完善的医疗体制”。邱贵兴委员认为,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在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事法》将司法二元化、医疗责任和行政责任混为一谈,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他建议从完善医疗立法、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医疗环境,真正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老百姓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

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邱贵兴委员就医疗诉讼“举证倒置”的利弊等问题,在多个场合通过新闻媒体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因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正式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不利于患者的弊端,所以,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做了调整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于2008年12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二审,这份草案改变了以往医疗侵权的“过错推定”,而以国外立法多采用的“过错责任”为原则,即诉讼双方就医疗“过错”举证时,要由患方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对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仍由医疗机构承担。不难看出,这是立法者为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所做出的努力,因为没有医生的合法权益,患者的健康权益将无法实现。尽管如此,仍有许多人认为“举证倒置”有利于患者,却没有意识到“举证倒置”不仅容易导致医患关系对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医学的本质与特点,并导致“防御性医疗”,浪费医疗卫生资源,最终加重大部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影响急、危重病人的抢救,阻碍了医学的发展,加重人才流失,医疗队伍后继乏人。进行了以上分析之后,邱贵兴委员总结说:尽管施行“举证倒置”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过,要真正有利于医患双方,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让患者看病放心、医生治疗安心,这并不是理想的方法。并且,在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及医疗保险尚不配套的情况下,产生了许多无法预料的副作用。目前,正值世界金融危机,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使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并惠及广大人民的健康,以利于医改的顺利进行。所以,我们出台的每一项政策都必须寻找最佳的平衡点,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如果不是这样,不管愿望有多么良好,到最后,损害的还是患者的根本利益。邱贵兴委员还认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在医疗方面的需求的治本之策在于,不仅要完善相关法律,还要抓紧深化符合中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在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邱贵兴委员认为医改达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这个目标的重要途径,就是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过网络让不同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信息实现共享,能够更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但要想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跨区域和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打破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确保信息系统的灵活性,还需要国家出台一个标准来确定什么信息需要共享、什么信息可以共享。由此,邱贵兴委员建议:首先要尽快制定医疗信息化国家标准,扶持一批医疗信息生产企业,推动国内企业占领医疗信息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其次要加强对医学信息复合人才的培养,提高医学IT行业的薪酬标准,吸引高质量的人才参与到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中来。

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人民网公布了“两会”十大热点调查结果,由近26万名网民参与的医改成效调查显示,60%的投票者认为“依旧‘看病难、看病贵’”;34%的投票者认为医改“有一定成效,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难’和‘贵’的问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小组讨论期间,针对这些民调结果,委员们各有看法,邱贵兴委员则明确提出:医改补偿不到位,难解“看病贵”。

今年,邱贵兴委员是带着《关于规范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质的提案》来参加“两会”的。在这份提案中,邱贵兴委员把焦点放在了“医疗损害鉴定”上。“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

邱贵兴委员介绍说,自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各类医疗损害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典型案例不断考验着医患双方、行政、司法等多方面的神经。《侵权责任法》的立意在于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但因法律的相关细则没有及时出台,在医疗损害鉴定的实施主体及法律效力方面存在“盲区”,多头鉴定相互冲突的现象突出,导致诊疗规范、标准解释和运用的多元化,甚至完全背离医学科学规律和尊重科学公正的价值导向,造成是非不清,加深医患矛盾,这是我国当前医疗纠纷频出,医患关系空前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切实可行的好提案让民众受益

邱贵兴委员在提案中认为,目前,根据实施医疗损害鉴定的不同主体,可分为一元制和二元制两类,前者指法院委托医学会鉴定,后者的鉴定机构还包括其他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二元制鉴定,如结论相左,则因法院采信不同鉴定意见而带来截然不同、甚至是有悖医学常识的判决。

医疗损害鉴定,其本质是针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判断。根据《侵权责任法》中所谓“医疗损害”的表述,其实质与医疗事故的概念基本重叠。因此,医疗损害的责任技术和责任过错的司法鉴定,其内容是与医疗事故相关的技术问题、专业问题。与之相应的鉴定人,必然是在该领域具有专业造诣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学专家,由他们对诊疗活动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专业分析,提供还原事实真相的客观证据。

从国外的经验不难看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医学专业人员而不是法医。法医不同于医生,二者在服务对象、使用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法医不参加医疗活动,怎么可能对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复杂的医疗活动作出合理的裁决?何况医疗行业牵涉到人的生命,是专业性最强的领域,同是外科大夫,整形外科大夫来鉴定神经外科的医疗行为就是外行鉴定内行,更不用讲没有医学背景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他们对各种疾病的诊疗规范和标准都不知道,如何来评判医务人员在日常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因此,必需改变目前存在的以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和法医鉴定模式共存的二元制鉴定模式,恢复医疗损害鉴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现实案例中,作为被告的医院方往往主张由医学会组织“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其根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的鉴定工作”原则。而患者一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即“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由于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从而导致医患双方存在很大的分歧:医院方认为,医疗事故鉴定是唯一的鉴定程序,只有医学会才具备鉴定医疗事故的资质和能力,这是由于医疗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患者却认为,医疗事故鉴定难免存在利益驱动,缺乏公正性,且鉴定是在一种半公开状态下进行的,有悖于鉴定所要求的公开、公正原则。

因此,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制”推出的目的是为了使鉴定更具有公平性,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然而恰恰忽略了最重要的根本问题——医学领域极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从而造成了当前医疗事故鉴定的混乱局面。这不仅仅是不信任广大医务人员,且损害了医方的利益,实际上是损害了医患双方,更多的则是损害了患者的利益。正如足球界出现了吹“黑哨”的裁判,为了体现公平就引进乒乓球裁判或其他行业人士来当裁判一样,看似保证了公平性,实际上损害了双方的利益。这个看似很简单、很可笑的问题,却在生命攸关的医疗领域颇有市场,确实值得每个有识之士深思!

因此,为了克服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冲突等问题,邱贵兴委员建议——

首先要尽快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快《医疗卫生法》的立法步伐。将医疗损害鉴定列入特殊的、单独的司法鉴定范畴,以区别“法医临床”鉴定。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还应对“医疗损害”的定义和与“医疗事故”中两种鉴定的区别做出明确的限定。其次要取消“二元化”的司法鉴定制度,形成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明确医疗事故鉴定是司法鉴定。再次,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应坚持“由医学专家做医疗鉴定”的原则。建议人民法院委托医学会构建由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构成的资料库,鉴定人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独立鉴定,从程序上保证鉴定的公正性。第四还应规定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门槛,明确规定无医师执业资格、未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充当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为“非法鉴定”。第五要由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对鉴定结论做最终认定,审查鉴定人员、鉴定组织以及鉴定程序的合法性,从而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公平、科学地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有利于工作的改进和改善医患关系。第六要将医疗纠纷的调解与医疗损害及医疗事故鉴定相结合,引导“调解”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规定调解途径的赔偿最高限额,超过者必须经过医疗损害鉴定程序。将社会引入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医学科学规律和诊疗规范标准的价值导向上来。最后,还要坚持医疗损害鉴定的公益性原则,加大对组织鉴定工作的经费投入和财政支持,坚决取缔市场化的盈利性司法鉴定机构,整治乱收费和用钱交易鉴定结果的不法现象,否则不管鉴定人是谁,都无公正公平可言,这对医患双方将是更大的打击。

孜孜以求,为了“中国人挺直腰板”

据记者了解,邱贵兴委员18岁考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1968年毕业后被分配到延安,并在这个医疗条件很差、患者却很多的革命老区工作了10多年,掌握了医学全科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基层临床工作经验,也经历了漫长而严酷的意志考验,直到1979年考回母校读硕士研究生,并于1982年获得硕士学位。在此期间,为了“中国人挺直腰板”,邱贵兴坚定了脊柱外科的主攻方向。而那时,脊柱畸形矫正在我国脊柱外科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1986年,邱贵兴远赴加拿大重点学习脊柱畸形的矫治和脊柱外科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第二年学成回国后,便与协和的同事们一起启动了我国脊柱侧凸的规范化治疗,并独立承担了包括应用Harrington、Luque等新技术治疗大量脊柱侧凸患者的临床工作。

据邱贵兴委员介绍,世界发达国家大多做了脊柱侧弯的发病率调查。脊柱侧弯的普查,不仅能调查出该国脊柱侧弯的发病率,而且也能反映出一个国家儿童保健水平。1983年,北京协和医院对北京市城郊21759例小学生进行了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儿童脊柱侧弯的发病率为1.06%。这个结果让邱贵兴意识到,脊柱侧弯对儿童的危害不容忽视,因为青少年脊柱侧弯不仅会引起严重的躯体畸形,影响心、肺发育,丧失劳动能力,而且还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严重伤害,给社会带来沉重的医疗和经济负担。在当时,脊柱侧凸畸形用Harrington手术或Luque手术矫形,只能做一维或二维的平面矫正。为了使脊柱手术从单纯的一维矫形转向三维矫形,提高治疗效果,他及时引进并熟练应用国际上三维矫形的相关先进技术,还在国内推广应用,同时促进脊柱侧弯矫形的手术理念不断更新,创建了研究脊柱侧凸的模拟人体直立姿势的双足鼠动物模型,并全面系统地从基因和蛋白水平研究特发性脊柱侧凸病因和发病机制,还作为第一发明人成功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型脊柱内固定系统——这项系统获得了5项国家专利,在2002年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用于临床,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

2001年,邱贵兴提出了新的特发性脊柱侧凸分型——“协和分型”(PUMC分型),首创以脊柱弯曲的数目进行大的分类,然后根据脊柱不同部位的三维立体畸形特点再分出亚型,既符合临床特点,又便于普及推广和实际应用,而且与King分型相比,其导致的治疗失败率由13.2%降低到了2.7%。按照国际惯例,国外学者多以个人的名字命名疾病的分型,但邱贵兴却将这个分型命名为“协和”,既体现了他对母校的深厚感情,也反映了他不计个人得失的高尚情操。邱贵兴常常对他的学生和慕名前来采访的记者说,“协和分型”的创立过程充满艰辛,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从中也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启示,其中包括:第一,不能满足于学国外现成的成果,要有自主创新的精神;第二,选题要有前瞻性,要有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战略眼光;第三,工作扎扎实实,特别是基础工作、病例随访等绝不能马虎,更不能急功近利,要有吃大苦、耐大劳的品质;第四,重视对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建立一支德才兼备、团结协作的学术团队;第五,将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产生了社会效益,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004年,印度洋大海啸发生后,邱贵兴接到一封救援信,马来西亚骨科协会主席Saw Ali希望邱贵兴帮助印尼重建医疗中心。邱贵兴接到救援信后,随即以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的名义向国内医药企业发起呼吁,仅仅十多天时间,就将筹集到的价值人民币250万元的骨科手术器械及其他医疗用品转赠给了马来西亚。这次国际援助行动不仅受到马来西亚和印尼政府的赞誉,更大大提升了我国骨科学界的国际形象。

2005年,有 关“协 和 分 型”的研究成果在国际骨科领域最权威的《Spine》杂志上发表,并得到《Spine》杂志主编Weinstein教授的高度评价,邱贵兴由此先后登上了日本骨科年会、韩国骨科年会、亚太骨科年会、美国脊柱外科年会等国际重要学术会议的讲台,并使我国的脊柱侧凸治疗达到了国际水平。

为了进一步扩大中国骨科学界在国际上的影响,促进中国骨科的规范化进程,以邱贵兴为首的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决定将全国骨科学术会议改为“国际中国骨科年会(COA)学术大会”,搭建一个以中国内地为核心、覆盖港澳台、辐射全世界的骨科学术交流平台。从2006年11月第一届国际COA学术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至今,此项国际学术大会已先后分别在郑州、苏州等地召开,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影响一年比一年强。不仅如此,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在邱贵兴的领导下,还加入了“国际骨关节十年”行动,同时又加入了一些相关国际学术组织,与美国权威的《骨与关节外科杂志》联合创办了该杂志的中文版,并参加了美国骨科年会、日本骨科年会、澳大利亚骨科年会等,积极促进了中国骨科学界与国际的学术交流,扩大了中国骨科在国际上的影响。

2007年,邱贵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也成为“国家重点学科”。

2010年,因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和对中国骨科事业迅猛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邱贵兴获得了香港骨科医学院荣誉院士称号。

……

时至今日,邱贵兴委员依然坚守在临床、教学和科研一线。几十年来,协和骨科都有一个老规矩:医生上班必须打领带。这个规矩便是邱贵兴委员定下的。他认为:医生衣着一定要整洁,给人严谨的印象,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信赖,并说:“小事抓得紧,在开处方、做手术等大事上才不会马虎!”

和邱贵兴委员平日里说的话、做的事儿一样,这句话显得那么执着、那么平凡,但“执著见忠诚,平凡见伟大”,正是这些执着和平凡,让人们看到了一位精诚大医的严谨本色,更让人们看到了这位精诚大医的“道”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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