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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祭礼论

2012-09-26孙君恒

东岳论丛 2012年9期

孙君恒,刘 娣

(1,2.武汉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81)

礼,本作“醴”,原指祭神的器物和仪式,它源于远古社会的祭祀活动。墨子主张“礼仅存而乐弃用”。古人祭祀为求吉祥,故称吉礼。墨子祭祀的对象是综合的,既有自然(山川、天),又有人文(上帝),还有神秘的、想象的、超自然的力量(神、鬼),是各种各样具有威力或者威望的集合体。墨子经常把尊天事鬼和爱人相提并论。“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墨子·天志》;以下只注释《墨子》的篇名,例如:《天志》)王充认为:“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业难齐同,故二家争论。”(王充《论衡》卷二十三)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第五章,就以“墨子:孔子的第一个反对者”为题。学术界一般认为儒墨泾渭分明,似乎墨子全部抛弃了儒家的礼乐文化,其实不然。墨子关于祭祀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就可以看到对祭礼的强调,与其非乐、节用、节葬等格调迥然不同甚至矛盾的主张,很值得去深入认识。

一、祭祀的对象

(一)祭上帝

上帝2序号 祭祀对象1神3天山川4 5鬼

墨子所说的“上帝”,应该为远古的帝王(先王、先帝)。那个时期,几乎所有典籍对英明的先王(或者先帝)都是尊崇的。墨子认为先王(“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是应该效法的榜样,也是被崇拜的圣人。墨子期望在先王智慧下,实现天下和谐的理想。先王、先帝都是历史上存在的圣人,不是主观的想象和神灵。

祭祀先祖先王,其必要性就是为了不忘记先祖的功德,对于帝王而言,更重要的是为了教化子孙后代,永远继承先祖以道德治理国家的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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