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公民参与构建地方财政监督机制
2012-09-19■童伟
财政监督 2012年22期
关键词:监督
■童 伟
引入公民参与构建地方财政监督机制
■童 伟

“自古以来凡是长期稳固繁荣的社会和政府,都是在廉政建设上取得相当成就的榜样。而那些短期执政迅速崩溃的政府和朝代,无例外都是法纪败坏、腐化奢靡、横征暴敛的典型。相比之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廉政建设,具有更迫切而深远的意义。”“实现廉政建设需要运用多种有效的手段,营建多方面的必要条件,其中,现代化的财政监督处于关键性的地位。”著名财政学家姜维壮教授2002年在 “市场经济、廉政建设与财政监督”一文中对财政监督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的重要作用予以了如上精辟而准确的论述,这一点在十年后的今天,不仅依然适用,而且对于我国地方政府的廉政建设还有着更为深刻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地方政府在“花好人民的钱”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都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承担着为全国80%以上居民提供70%基础教育、65%医疗卫生、100%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责任,支配着全国84%(2011年)以上的财政支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地方财政规模进一步膨胀,但浪费性支出行为(甚至腐败)亦随之蔓延开来,三公支出愈演愈烈,批评之声时有耳闻,使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行为、对地方财政进行监督的责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繁重、更加复杂,也更加重要和紧迫。
在此背景下,对姜维壮教授关于财政监督职能的理论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及学习,其意义就显得更加深远而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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