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旅游业对农村居民收入贡献分析:以凤凰县为例
2012-09-19周李娇何小东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12年6期
周李娇,何小东
(吉首大学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中国旅游业初步形成了“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基本格局。凤凰县地处湘西自治州南部,属武陵山脉腹地,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近年来,尤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凤凰县依托丰富的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产业,取得了丰硕成果,2010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20.0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02亿元,分别增长7.02%和15.1%。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农村居民收入也得到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 459.65元,增长10%,凤凰县旅游产业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一直保持着较高速的增长,它们的关系到底如何?基于此,本文运用协整理论和Granger因果关系理论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以发现二者的联动性规律[1]。
一、理论研究背景
胡亚文根据湖南生态旅游资源背景,分析了发展生态旅游促进农民收入的必然性和可行性,结论是发展生态旅游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王龙,武邦涛通过对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机制及实例进行研究,指出乡村旅游是农民增收有效途径。史冰清,原梅生,孔祥智等研究发现:观光农业已经成为农村的一种新兴产业,能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唐代剑,黎彦等运用浙江省三个不同类型乡村旅游点的社会调查资料,采用回归分析处理,探讨了乡村旅游与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就业的比例以及乡村旅游收入同从业人数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乡村旅游的发展时期,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达12.17%,提高农村就业率将达13.26%,对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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