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木工程指导性专业规范为依据修改人才培养方案
2012-09-17陈敏杰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郑 毅,陈敏杰
(长春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吉林 长春 130607)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已于2012年6月颁布,现已实施。该专业规范是国家教学质量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国家对本科教学质量的最低要求,由此办该专业就有了统一的标准,使办该专业的学校有章可循,同时对该专业的评估也有了标准。为该专业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奠定了基础,在专业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突出实践教学的特点,制定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体现本学校的办学定位及办学特色。
一、现有人才培养方案
从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即: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三个方面看现有人才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向导,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本着基础理论要精、实践能力要强、特色培养要鲜明的教改思路,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面向基层的下得去、用得上、信得过、干得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具备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建筑工程、地下与岩土工程、幕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也可到教育与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
(二)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从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教学学时、学分可以看出,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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