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网分开”情况下实施峰谷电价对电网和发电企业的影响
2012-09-17修常鑫左晓松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2年6期
修常鑫,左晓松,关 鑫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沈阳 110180)
“厂网分开”情况下实施峰谷电价对电网和发电企业的影响
修常鑫,左晓松,关 鑫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沈阳 110180)
阐述在用户侧、发电侧实施峰谷电价的原因,对在用户侧和发电侧同时实施峰谷电价、仅在用户侧实施峰谷电价、仅在发电侧实施峰谷电价等3种情况下,分别分析电网和发电企业的平均电价、售电收入和净收入的变化,为制定峰谷电价提供政策参考。
峰谷电价;发电侧;用户侧;效益分析
目前,世界上电力工业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4种模式:①“垂直一体化”模式:在该模式下,没有竞争性的发电商,因为不允许用户从它们那里买电,电力工业的所有环节被捆绑一起,并受到管制;②“单一买方”模式:在单一买方模式下,任何地区只允许电网经营者从发电企业处买电(可以采用竞争方式购买,也可以采用计划方式购买),电网经营者对所有的最终用户仍是完全垄断的;③“批发竞争”模式:在批发竞争模式中,发电环节是完全竞争的,负责配电的电力公司和大用户成为买方,配电公司对所有的较小的最终用户实行垄断经营;④“零售竞争”模式:允许所有的用户选择供电商,所以竞争的发电企业可以把电卖给任何人,小用户通常通过总代理或零售商购买。
在“垂直一体化”模式中,发电环节和电网环节同属于一个电力公司,峰谷分时电价只在用户侧实行,峰谷电价只对用户和电力公司发生影响。在“单一买方”管理模式下,由于发电环节和电网环节由不同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峰谷电价不仅可以在用户侧实行,在发电侧也可以实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