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100%安全扫描无奈延期
2012-09-12
中国船检 2012年7期
关键词:港口
本刊记者 刘 萧
2007年,根据美国国会法案911调查委员会建议法案规定,美国提出:2012年7月,所有开往美国的集装箱必须在外国港口装船之前接受100%安全扫描,而未经过扫描的集装箱则禁止停靠美国港口。该计划一经提出便引起了业界的重重质疑。
在2012年5月,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珍妮特·纳波利塔诺曾向国会致信,希望将实施100%扫描的最后期限延期2年,到2014年7月实施。2012年6月6日,美国众议院投票通过了智能港口安全法案(Smart Port Security Act),确定2014年7月为对航运集装箱实施100%扫描的最后期限。而美国的一些航运人士则私下表示,100%扫描的实施并非易事,可能延期至2016年。
在珍妮特·纳波利塔诺致参议院的信中写道:由于扫描机制有其局限性,我们已经亲身经历了一系列来自于外交、财政、物流方面的挑战。依据国土安全部对南安普敦、昆新港、柯尔特斯港、釜山、新加坡和香港等全球6个港口已经实施100%安全扫描的经验,700个开往美国的船舶起航港口,全部实施100%安全扫描预计需要花费160亿美元。因此,我们认为,100%安全扫描并不是目前保护国家以及反对核恐怖供应链的最具效能和最具成本效益的措施。

珍妮特·纳波利塔诺列出了两个“重要因素”来证明集装箱100%安全扫描计划为什么必须要延后。第一个因素是,扫描集装箱系统的使用会对贸易能力和货物流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第二个因素是,扫描集装箱的系统在外国港口很难进行设备的购买、配置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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