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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1937年城市贫困救助的探索与发展:以北平市贫民贷款为例

2012-09-11李小尉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李小尉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贫民贷款,又称贫民借本或贫民小本借贷,指政府为贫民提供小额、低息、短期贷款,以扶助贫民恢复生产、自力更生的一种贫困救济制度。①目前关于贫民小本借贷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王卫平、黄鸿山:《晚清借钱局的出现与演变》,《历史研究》,2009年第1期;朱静:《金城银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小本贷款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袁熹:《近代北京的贫民小本借贷处》,《今日科苑》,2008年第19期。贫民贷款起源于晚清时期出现的借钱局(又称因利局、贷款局、便民公所等名称),②王卫平、黄鸿山:《晚清借钱局的出现与演变》,《历史研究》,2009年第1期。以借贷小额资本的办法,帮助贫民依靠自身力量来摆脱贫困的积极救助特点,曾一度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但是,这种救助性质的贫民贷款虽立意甚好,在实际推行之初,取得的救助效果却差强人意,可谓流弊甚多,社会效益极差。这表现在多个方面:

贫民贷款的资金有限,直接影响贫民借贷业务的发展与扩充。如1919年北京市政公所开设的贫民借本处资本金仅仅1 000元,后增加至1 700元。③《督办京都市政公所拟定市立贫民借本处章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档案1011-1814。这对于全市贫民救助来说,真可谓杯水车薪。这一资金短缺问题直接导致了很多地区的贫民小本借贷事业“屡兴屡废”。④君伏:《小本借贷制度之研究》,《新社会半月刊》,1934年12月,第7卷第11期。

贫民贷款处所附设的借贷分所较少,导致很多贫民“往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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