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城乡规划先导作用推动城乡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2012-09-06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2年19期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一、城乡规划工作推进情况
“十一五”期末,黑龙江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6%,初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纽带、小城镇为基础的具有多层次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类型多样、主要城市沿交通轴线分布为主要特征的省域城镇体系,哈尔滨都市圈、哈大齐城镇带等城市群已见雏形。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城乡规划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在法律层面完成了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的转变,确立了“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突出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速滑馆透视图夜景

体育馆透视图日景

游泳馆透视图日景

整体鸟瞰图日景
全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四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秉承以水丽城、以水宜人、以水聚财、以水兴业、以水宜居的理念,先后完成了《黑龙江省城市滨水区规划指引》、《城市滨水区总体规划》及各类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共实施包括滨水景观、滨水住区和公共建筑、滨水基础设施、滨水综合整治及城市水利工程在内的各类滨水规划建设项目400余项,完成投资近500亿元。哈尔滨万顷松江湿地系列项目、牡丹江江南滨江地区核心项目、齐齐哈尔劳动湖水域污染综合治理、鸡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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