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土开发格局的演变与相关资源环境问题
2012-08-26邢丽霞李亚民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年2期
邢丽霞 李亚民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100081)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先后经历了区域均衡发展战略阶段、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阶段、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阶段以及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阶段。与之相适应,国土开发格局也在不断演变,开发的重点区域从建国初期东部沿海老旧工业区开始,经过了“三五和四五”时期的西部三线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的沿海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东中西三大地带联动以及新世纪以来东、中、西及东北四大板块轮动等四次大的调整,目前形成了统筹全国、由点到线到面协调互动的国土开发新格局[1-5]。
1 中西部三线建设时期(1960—1978)
建国初期,为了改变现代工业70%都集中在占全国土地面积12%的东部沿海地区的状况,国家实施了重点发展内地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把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四川(含今重庆)、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陕西、青海、甘肃和宁夏13个省(自治区)作为“三线”地区,在“三五”和“四五”时期,大规模国防、科技、工业和交通等基本建设投资达到全国的50%以上,成昆、川黔、贵昆、湘黔铁路,钢铁、机械、矿业等一大批国家重点项目在三线地区投资建设。
2 东部地区优先发展时期(1978—1990)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强调和突出“优先发展东部地区”。该阶段,国家启动了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对沿海地区实行了特殊优惠政策,大规模地进行了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开发区的建设,生产力布局和投资重心大规模东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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