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模糊评判法的陕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选择分析
2012-11-29朱玉春唐娟莉郑英宁霍学喜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年2期
朱玉春 唐娟莉 郑英宁 霍学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陵712100)
基于模糊评判法的陕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选择分析
朱玉春 唐娟莉 郑英宁 霍学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陵712100)
陕西一直实行“以农补工、优先发展城市、优先发展工业”的倾斜性战略政策,使得城乡在资源分配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发展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农村公共物品未能得到有效供给,其供给主要是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研究利用陕西农村1990-2008年的时间序列统计数据,通过构建陕西农村经济发展的9个评判指标并对其分别赋予不同的隶属度,运用模糊评判法,对陕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经济发展阶段进行了定量评判。实证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陕西农村地区整体上处于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即经济发展的成长阶段。因此,陕西应主要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而私人(市场)供给只能作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少许补充。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应根据经济发展阶段作出选择,以期实现各个时期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最优化:考虑不同地区农民的需求意愿,改革“一刀切”的供给模式;扭转农民负担部分公共物品供给成本的局面。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经济发展阶段;模糊评判;陕西省
长期以来,陕西一直实行“以农补工、优先发展城市、优先发展工业”的倾斜性战略政策,这使得陕西城乡在资源分配和社会事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并未获取平等的发展机会,农村发展处于劣势地位的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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