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摄影的主体性研究
2012-08-23施一梁,赵琳燕,刘太丰
电影评介 2012年1期
关键词:主体
一、摄影的主体与客体
摄影的主体也就是摄影师本身,摄影客体也就是摄影的拍摄对象,这点是很好理解的。众所周知,摄影是以纪实为特长的,在这类摄影中我们强调摄影客体。我们往往会因这类摄影的真实性,而忽略照片中那个并未现身的摄影主体的存在。反之,也正是因为这种忽略,我们才认为照片是真实的,照片中的物就是当时的那个物,是没有人为干预的客体在观众面前的呈现。
但摄影过程中,摄影主体对摄影客体的渗透是无时不在的,而非仅仅是我们所见照片那样(摄影师不在照片中)。摄影因其机械性复制性而具有精确复写我们这个客观世界的能力,但这种客观不是绝对的客观,因为只要有人参与必然就有人的主体性存在。例如摄影家对构图的选择、光圈的选择、焦距的选择、感光度的选择、快门的选择等等问题。而这些选择,又正是以摄影主体的文化差异为背景所决定的。有人为了做到客观,甚至尝试不去控制相机,以便于去除摄影过程中的主观性,虽然很多摄影家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想要真正摆脱人对客体的主观性判断而全部以客观来代替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目前主流摄影主要采用两种创作方法。一种是强调客体,依然延续着以往抓拍方式,关注人生百态、社会生活,有较强烈的当代生命语境,体现出一种当代的社会背景下的生命哲理性思考。基本上还是在尊重拍摄客体基础之上的主体观念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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