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分歧与协调
2012-08-21徐珊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徐 珊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福建福州350001)
贷款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贷款损失是历史上众多银行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用于防范未来的信用风险而提取的缓冲储备金。贷款损失准备金影响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当期损益和信用风险覆盖,同时还可以做为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我国银行业的监管部门、会计部门、税收部门都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制定了相应的法规。由于各自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会计准则、金融法规与税收法规对于贷款损失准备的理念存在分歧,这给商业银行的实务工作带来困惑。三者之间的关键分歧在于何处,如何解决三者之间的冲突,合理地处理贷款损失准备。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以信贷业务为主的中国商业银行,具有现实意义。
一、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目标的不同是分歧的主要原因
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对经营与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企业根据会计准则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公允、可靠、可信,秉承客观中立、不偏不倚的原则。真实性是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只有反映企业经济真实的信息能才让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其作出经济决策。会计部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是为了如实反映贷款的价值。
金融监管目标主要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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