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设计分析
2012-08-15卢映竹
山西建筑 2012年27期
卢映竹
(山西省人才市场,山西太原 030001)
0 引言
冷战结束后,随着科技飞速发展,战争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颁发了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凸显其重要性。人防即人民防空,人民防空的任务是根据国防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除采取人员疏散的措施之外,也是战时防空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人防工程建设已经越来越引起全国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规定,地面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3.0 m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其他除居民住宅以外的民用建筑按总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这一政策的出台,大大加强了人防地下室的建设力度。笔者作为从事人防工程建筑设计工作多年的设计人员,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人防地下室设计的经验,结合对《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理解,就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阐述。
1 正确定义人防工程的类别
人防工程按防护类别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防核武器、常规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袭击;乙类为:防常规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袭击。防护类别的规划原则是对城市所受威胁环境的不同,所处战略地位的差异,采取分类设防的原则。
按防护等级分为两种等级,即核武器作用下的防护等级和常规武器作用下的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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