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现时代的和谐统一*
2012-08-15陈文庆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
陈文庆
(湖州师范学院 政治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论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现时代的和谐统一*
陈文庆
(湖州师范学院 政治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系列典型的道德事件,引发了一次次关于道德及价值问题的大讨论。这些事件发生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它折射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德的矛盾与冲突。文章认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应该进入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和谐统一的时代,因而讨论了新时期实现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和谐统一的时代必然性、当下可能性和实现路径。
个人权利;集体利益;和谐统一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系列典型的道德事件,如湖北荆州长江宝塔湾大学生见义勇为救人溺水身亡,私家船主“挟尸要价”;小悦悦被碾压,路人见死不救;药家鑫事件,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后,应该说并不是偶然,它折射了人们在价值观念、美德观念上的变化、冲突和矛盾。这些事件引发了在市场经济已经深入人心,个体本位、个体利益得到肯定和彰扬的时代,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如何看待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等问题的思考。在这一事件所包涵的诸多问题中,笔者认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简单的讨论个人与集体、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孰轻孰重的问题,而是力求实现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和谐统一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