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性与大学人文通识教育
2012-08-15李安
怀化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李 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广东广州 510420)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已经成为我国高等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等教育领域内一种重要的教育理念,通识教育是指所有大学生都应接受的一种广泛的、非专业性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它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大学生在道德、智能、体格、情感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1](P17)通识教育的课程涵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领域,我们欣喜地看到,此前在我国高校实用主义和专业化大潮中退居弱势的人文学科的地位在通识教育中悄悄地凸显了出来,作为人文学核心学科的哲学在坐足了冷板凳之后重新回到大众的视野中,近百年前先哲们张扬的理性主义与启蒙精神如今受到人们的反思。本文试从理性的角度思考当前高校通识教育中的人文学科部分。
一、重视人文学科的必要性
人文学、人文学科、人文科学是三个被混用的词汇,其主要原因在于三者的意义确实难于区分。从字面上来看,“学”直指知识本身,“学科”涉及到知识的分类,“科学”指一种系统的知识。但它们都是外来词汇,源自拉丁文humanitas,这个词的原意是 “对理想人性的培育、优雅艺术的教育和训练”,经由它,人与动物得以区别开来。[2](P5)人文学的英文是 “humanity”,既指人类、人性,又指人文学科。人文学科和人文科学的英文都是 “humanities”,这个单词又与“liberal arts”通用。因此,虽然它们在汉译中显现出微妙的区别,而实际上内涵共通,本文主要采纳 “人文学科”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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