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人体器官有偿取得模式之构建的思考
2012-08-15蒋抗亢
怀化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法律
蒋抗亢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每年大约有100万至150万名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受供体数量严重不足影响,每年实际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但现在只能做几千例。随着诊断条件的改进和病人数量的增加,器官供体的需求数量还会飙升。这也意味着,供需间的缺口还将增大。[1]器官供体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器官移植的瓶颈,而且日益成为器官衰竭患者的噩梦。解决器官供体不足已经是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我国人体器官取得模式现状及其缺憾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每年大约有100万至150万名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受供体数量严重不足影响,每年实际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但现在已经做不到1万例了,只能做几千例,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可以通过透析维持一段时间,但肝移植就没有别的办法,就会因此而死亡。随着诊断条件的改进和病人数量的增加,这一需求数据还会飙升。这也意味着,供需间的缺口还将增大。器官供体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器官移植的瓶颈,而且日益成为器官衰竭患者的噩梦。解决器官供体不足已经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将从人体器官的取得方式出发分析人体器官有偿取得可行性并寻求器官取得最佳途径。
(一)我国人体器官取得模式现状
1.捐献模式
捐献模式又称无偿赠与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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