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四职能述评
2012-08-15刘杨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刘 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大学第四职能述评
刘 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有学者提出,大学除了有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外还有第四职能。面对大学第四职能的多种观点,论文从大学职能之间的关系、大学职能的要求、高校对待大学职能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这将有助于对大学第四职能合理性的认识。
大学;第四职能;述评
大学的职能是大学应该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大学的价值功能问题。大学的职能不是自产生之日起就同时存在的,它是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变化的。学术界普遍认为,传统的大学职能包括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高等教育的职能是“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大学的职能也不断增加,高校就需要承担更多的职能。近年来,有的学者提出,大学职能还应包括引导社会职能,国际文化交流职能,技术创新职能,促进就业职能以及文化传承职能等。如何看待大学的第四职能?如果存在第四职能,如何判断它的合理性?这是大学在发展的过程中应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大学的三大职能
1.培养人才
大学作为一个教育机构,培养人才是其最基本的职能。大学通过传授高深学问、进行思想教育及技能的培训为社会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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