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规模侵权成因及对策探析*
2012-08-15王玉青
菏泽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消费者
王玉青
(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陕西咸阳712082)
食品大规模侵权成因及对策探析*
王玉青
(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陕西咸阳71208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作为我们生存依赖的“食品”——成了侵害我们身体的利剑。批量生产的食品在供应链的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就会导致大量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们应从侵权视域对食品大规模侵权成因进行认真研究,以期寻觅相应的治理之策。
食品;侵权;监管
自2004年“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始,食品大规模侵权在我国呈与日剧增之势。“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沈阳“毒豆芽”事件……,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占据着社会热点事件的半壁江山,成为当前人们生活中谈之色变的一个话题,“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1]”。人们除了愤慨不法奸商的无德之外,时常反问“我们还能吃什么?”为了我们能更好地吃“什么”,必须对食品大规模侵权的成因及对策等相关理论加以深究。
一、食品大规模侵权的界定
(一)何谓食品及食品安全
古语有曰“民以食为天”,在当下的社会中人们不仅关注“民以食为天”,而且更关注“食以安为先”。何谓食品?我国国家标准《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95)中的食品是指“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的食品,不包括烟草以及只作为药品使用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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