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语篇中合作原则违反现象研究*
2012-08-15毕秀丽
菏泽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毕秀丽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外交活动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外交部经常会以召开记者会的方式发布信息,回答问题。外交官回答记者提问时,他们的言语也和日常交际语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代表的是整个国家(冀敏,2010)。在外交活动中,为了保护国家利益或是为与其他国家保持友好的关系,违反会话原则的现象时常在他们的言语中出现。本研究将分析外交语篇中的合作原则违反现象。
格莱斯于1975年在《逻辑与会话》中首次提出了合作原则的概念,“我们的交谈通常不是由一串互不相关的话语组成的,否则就会不合情理。他们常常是合作举动,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其中有一个或一组共同目标,至少有一个彼此都接受的方向。换句话说,我们好像都遵循了这样一个原则,尽量使你的话语在发出时,能符合当时你在交谈时的目的和方向。”(Grice,1975:45)。为进一步说明会话原则,格莱斯提出了四条准则。四条准则分别为: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四大准则的具体特点如下(Gillian,2000:32)。
①数量准则:a.使你的话语如(交谈的当前目的)所要求的那样信息充分。
b.不要使你的话语比所要求的信息充分。
②质量准则:设法使你的话语真实。
a.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
b.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③关系准则:要有关联。
④方式准则:要清晰。
a.避免含混不清。
b.避免歧义。
c.要简练。
d.要有序。
合作原则描写的是会话中实际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我们说话时,会有合作原则和四条准则指导着我们,虽然这可能是潜意识的或无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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