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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首制、合股制与结首制:清代台湾土地拓垦的几种形态

2012-08-15周典恩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周典恩,郑 亚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230039)

台湾的气候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长冬短,气温较高,雨水充沛,适宜农业生产。然而,在明清以前台湾只是个荆莽樛结、阴翳昼瞑的荒岛。康熙收复台湾后,大陆移民蜂拥来台,台湾的荒埔开始陆续得以拓垦,大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也随之被移植到台湾。经过大陆移民百余年的艰辛开拓,台湾从一个蛮荒之地逐渐发展成一个农业经济相当繁荣的区域。[1]

清代大陆渡台者按照其最初动机可分为寻求生存型移民与投资营利型移民[2]。广大穷苦民众遭受天灾人祸,无以为生,只得冒险渡台寻求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机会与空间,从而为台湾的开发提供了充沛的劳动力;而“有力之家”与地方豪杰见台湾草莱新辟,旷土尚多,充满致富契机,纷纷挟资而来,募佃垦田,为台湾的开发带来了大量资金和富有号召力的组织者。寻求生存型与投资营利型移民的结合使得台湾的拓垦具备了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化经营方式的条件,并促使垦首制、合股制和结首制成为台湾土地开发中三种主要的拓垦形态。

一、垦首制

台湾的土地在清政府的理念中界分为两类:番地与荒地。康熙年间,番地禁止私贌予汉人。“户部则例”规定:“台湾奸民私贌熟番埔地者,依盗耕本律问拟”。而荒地则允许民人认垦,但“凡报垦必开具界址土名,听官查勘,出示晓谕后五个月,如无原业呈报,地方官即取给照,限年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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