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业单位是否应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
2012-08-15贾春梅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1期
□ 贾春梅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财务管理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3)
我国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1998年正式开始实施,从实施的情况看,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才能更好地推动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促进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促进财务管理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调整,才能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其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事业单位在以往的发展过程中与市场联系不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与市场的联系性逐渐体现出来,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传统核算模式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核算模式存在一定的区别,当前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才能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从根本上促进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模式不断创新。因此需要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问题进行讨论。
一 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16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通常情况下采取收付实现制,但是如果产生经营性收入会计核算可以采取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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