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企业涉税问题、成因与对策*
2012-08-15蒋菊香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6期
蒋菊香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近些年来医药经营行业快速发展,税收收入不断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但同时该行业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不规范的经营模式已使整个行业税收秩序较为混乱,涉税案件频频发生,税收风险日益凸显。一些地方的医药经营企业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问题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果断整治,加以规范,必然会引起税收秩序的进一步恶化,影响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税收征管实践的视角,结合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特征,在深入剖析该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对该行业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
一 医药流通企业三大经营特点
(一)医药流通企业经营方式多样化
目前医药流通行业主要有四种基本业态:批发、零售、代理、物流,其中以传统经营模式批发、零售为主。医药流通企业经营方式多样化,有购销、承包经营、以货易货、市场回收、兼营等多种方式。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实行严格的流向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流通企业实施GSP认证管理。
(二)医药流通企业定价机制特殊化
按照我国现行的药价形成机制,药品价格基本上分为三种:即国家发改委定价、所在省制定指导价和企业自主定价,并分为非医保品种和医保品种两大类。药品销售模式独特,按现行规定,除很少部分特殊药品外,大多数药品均不能从生产商直接到达医院,必须通过具有资质的经销商或医药公司销售给医院和患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