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2-08-15刘精科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刘精科
(襄樊学院 美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
刘精科
(襄樊学院 美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认为,必须通过制定和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扶持制度和自下而上的反馈表达机制等措施,才能推动襄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均等享有文化服务的权益。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体制
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手段,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我们认为,制度体系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制度建设是要建立服务于公众文化权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规则体系”[1]。只有通过深入开展制度研究,认真梳理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构建符合襄阳本地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努力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才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均等享有文化服务的权益。
一、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的有关概念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是指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为满足襄阳市城乡居民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以襄阳本土文化为主要内容和重要特征而建立起来的具有公共文化管理、研究、服务等社会文化职能的制度规范体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