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书法的美与雅

2012-08-15郜锦强

关键词:书法

郜锦强

(淮北师范大学 书法艺术教育研究所,安徽 淮北 235000)

“美”与“雅”,是书法艺术追求的至高境界。王羲之的《兰亭序》,可谓美与雅的典型代表,故成千古绝唱。王羲之亦由此被尊为“书圣”。

书法之美,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章法美,线条美,生态美,情感美。章法得当,布局合理,是书法美的前提和基础。线条或飘逸,或凝重,或外拓,或内敛,均能得其所在,就会使人感到赏心悦目,从而得到美的享受。而汉字的结体,本有其与生俱来的生态美,正如文字学家说:汉字的美不是后来“给定”的,而是其固有的。(黄德宽《汉字理论丛稿》,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书写者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地把这种固有的生态美展现出来,赋予它物化的质感和精义。情感美则是书法作者在书写过程中理性控制与感性表达交汇的结果。《兰亭序》的美被誉为“中和”之美,就是因为王羲之将理性与感性控制在一个自然、和谐的水平上,没有大起大落,大开大合之笔。当然,情感美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新唐书》记载,被誉为“草圣”的张旭,在书写时“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他的草书完全是激情的渲泄,因而呈现出龙蛇腾跃,气壮山河之美。风格不同,美的境界是一致的。

书法家无不希望自己的作品美不胜收,赏心悦目,达到美的境界。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不断祛除俗气,逐步丰富“雅”的内涵。雅者,规范、高尚之谓也。古人说,夫书,生不可怕,唯“俗”最难救也。……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书法
书法篇
书法
书法欣赏
书法
书法
书法
书法欣赏
书法
书法
书法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