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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政策的思考

2012-08-15陈牛则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学校教育教师

方 芳 ,涂 磊 ,陈牛则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湖南长沙 410002;2.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桥河小学,湖南岳阳 414200;3.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对完善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政策的思考

方 芳1,涂 磊2,陈牛则3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湖南长沙 410002;2.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桥河小学,湖南岳阳 414200;3.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是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开原则、分步实施原则和地方政府主导原则,促使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有序运行;要完善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机制,形成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的社会基础,创设教师县域合理流动的政策环境,推动教师县域合理流动的有效实施;要强化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县域管理力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政策,将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纳入政府管理行为,纳入义务教育教师考核范畴,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引导。

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流动政策

县域一般指一个县为行政区域在地理上的一个固定范围的区域。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最频繁,又有利于优化配置教师资源、还能有效控制教师流动。因此,要站在实现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用关乎国计民生的态度,顶格规划好县域教师合理流动的政策,形成科学的流动制度,并强化相关政策的执行。

一、坚持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政策原则

中小学教师流动政策的制定必须要以促进县域教育发展为目标,以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以提升教师专业发展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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