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法性危机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认同机制的构建
2012-08-15舒毅彪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舒毅彪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信仰”[1]。认同感是合法性的基础要素,如果获得认同,合法性就会延续下去,如果认同感丧失,就会发生合法性危机,哈马贝斯断言“合法性危机是直接认同的危机”[2]。合法性代表人民心中对权威的理解与认同,代表某种权威性的力量在人们心中的影响,而权威的构建不是先天的、既定的,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包含旧权威的消解与新的权威构建过程。实际上合法性并不只局限于政治领域,价值观领域也存在合法性的问题,随着技术理性的张扬,伴随价值领域的分化,价值观教育面临合法性的危机。价值观合法性危机标志着某种权威力量在人心中的消解,尼采提出“上帝死了”的虚无主义概念,就是因为人心中权威的丧失,让人失去了可以依靠的精神寄托,陷于精神飘摇的危机中。价值观教育关注人类的价值存在方式,在现代性辩护与解构中不断走向现代化。构建价值合法性是现代价值观教育的价值难题,必须培育人们心中的价值信仰,才能构建价值观教育的认同机制。价值观教育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一是在知识教育的冲击下,现代价值观教育地位边缘化。教育成为单纯的知识教育、理性教育,价值观教育的本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扭曲,价值观教育在单纯的知识教育中迷失了方向,成为单纯的知识化记忆,忽视了思想教育的人文关怀和心灵的沟通,价值观教育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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