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市场失灵纠正与政府职能再审视
2012-08-15张李节赵建军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张李节,赵建军
(1.中共淮北市委 政策研究室,安徽 淮北 2350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文化产业司政策规划处,北京 10020)
十七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从中央到地方纷纷掀起了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潮,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有些地方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依然存在着一个思维误区,认为文化事业属于公益性的,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毫无疑问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但文化产业作为营利性的行业,应该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其运行,政府无须介入,更不需要资金支持。这种政府无为而治的思想,正在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着消极的影响。事实上,文化产业发展中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和文化产业积贫积弱的现实,客观上需要政府运用各种政策工具,从多方面引导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一、文化产业领域的市场失灵问题
市场失灵指在有些情况下仅仅依靠价格调节并不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贫富分化等现象的存在。在文化产业领域,市场并不如自由市场主义者想象的那么完美无缺,市场失灵问题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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